泰达股份: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3 2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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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5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 9:15~15:00 的
任意时间。
大街 62 号 MSD-B1 座 15 层 1503)。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13 人,代表股份 55,034,98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97%。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3,50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10 人,代表股份 51,534,38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25%。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
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出售扬州万运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122,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122,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911%;反对 3,76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6.8364%;弃权 1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2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表决
权股份 486,659,104 股)对本议案回避,未参加会议和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魏栋梁、成添翼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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