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联科技: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3 20: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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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总计63,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13,079.07
万元的比例为29.99%。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日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6号)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5.1367万股,发行价格152.38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495.1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273,079.07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3月2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 214Z0003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
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总额          投入
             合计            70,800.00   60,000.00     -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
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无锡日
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
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13,079.07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63,9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中使
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
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
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 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五、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满足公司实际经
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
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年度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未达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公司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
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总计人民币63,9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日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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