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5-22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决议,公司计划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
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3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
式召开。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功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事项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案编码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非
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料:
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楼大厅。
(1) 联系人:张琪
(2) 电话:0535-5520066 传真:0535-5520069
邮箱:zhengquan@dongfang-china.com
联系地址:烟台市机场路2号
邮政编码:264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15:00。
六、备查文件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
备注
提案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意 对 权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的议案
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议案意见栏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下午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