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三、附件………………………………………………………………第 6—9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6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7 页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8—9 页
关于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4426 号
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瑞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安科瑞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安科瑞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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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安科瑞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
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安科瑞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安科瑞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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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
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6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6,068,530 股,发行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22.18 元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799,999,995.40 元 , 坐 扣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
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781,132.08 元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 785,011,316.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67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铺底流动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投资额 建设投资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资金
注
研发总部及企业微
电网系统升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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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微电网产品技
术改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0 22,501.13
合 计 100,977.65 78,501.13 64,565.42 12,412.23 ——
注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调整补充流动资金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121,290,147.57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铺底流 资的比
建设投资 合 计
动资金 例(%)
研发总部及企业微电网系统升
级项目
企业微电网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14,937.33 344.58 344.58 2.31
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0 ——
合 计 100,977.65 12,129.01 12,129.01 12.01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311,320.76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13,207,547.09
审计及验资费用 896,226.42 849,056.60
律师费用 800,000.00 377,358.50
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84,905.66 84,9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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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仅为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之目的
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
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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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仅为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之目的
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
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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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仅为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之目的
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陈瑛瑛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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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之目的
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姜冬烽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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