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共青城清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公司股
东共青城清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墨投资”)计划通
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3,052 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50%。若减持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减持计划
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清墨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名称 (元/股) (股) 例(%)
集中竞价 2025 年 6 月 5 日至
清墨 交易 2025 年 6 月 11 日
投资 2025 年 6 月 9 日至
大宗交易 92.30 798,000 0.33
合计 - - - 3,200,000 1.33
注:(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价格区间为 91.11 元/股-105.57 元/股。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640,000 10.26% 21,440,000 8.93%
其中:无限售条件
清墨投资 24,640,000 10.26% 21,440,000 8.93%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股东清墨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清墨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一、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
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
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二、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1、本人/
本单位已作出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
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
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已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
情形;如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则延长锁定期已届满。(2)如发生需向投
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本单位已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本人/本单位在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
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
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4、如未履行
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则本人/本单位应将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
上缴发行人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票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
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清墨投资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清墨投资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
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