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元生物: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1 23: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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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38   证券简称:和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1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将于 2025 年 9 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和元生物技术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开展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提前换届
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 9 名董事
组成,其中 5 名非独立董事(含 1 名职工代表董事)、4 名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的
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
提名潘讴东先生、殷珊女士、潘俊屹先生、王富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高国垒先生、郝玫女士、吴丹枫女士、侯绪超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丹枫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的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
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
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理博士学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协常委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常委委员,上海市浦
东新区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浙江瑞鸥公益基金会联合创始人等。1989 年 7 月
至 1992 年 10 月,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教师;1992 年 9 月至
心科研技术员;2003 年 3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上海讴博医学生物工程科技有限
公司总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华源集团上海医药分公司华东地区
商务部经理;2006 年 5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上海生博医学生物工程科技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 年 3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和元有限执行董事;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和元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和元有限董事长;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长;2017 年
公司董事长;202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讴东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
经理,其与公司董事潘俊屹系父子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讴东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122,805,540 股,持股比例为 18.92%。潘讴东先生与公司股东王富
杰、殷珊、夏清梅、额日贺、杨兴林、潘俊屹、上海讴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上海讴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潘讴
东先生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讴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位。2007 年 8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天津赛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2009
年 8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上海生博医学生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和元有限销售总监;2013 年 8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
和元有限董事、销售总监;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殷珊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8,740,6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1.35%。殷珊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讴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此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
   殷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理硕士学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人大代表,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商会副会长,
上海市浦东新区青联委员等。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2 月,在公司科研事业部先
后担任病毒平台技术员及分子平台技术员;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3 月,在公司
董事办先后担任法务专员及证券事务代表;2021 年 3 月至 2024 年 6 月,在公司
投资发展部担任投资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助理;2024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再生
医学事业部总经理;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俊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18,3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2%。潘俊屹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潘讴东
先生之子。此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俊屹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理硕士学位。2012 年 10 月至今,任上海复优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2017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质杰印务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 年 3 月至
采购部负责人;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和元有限采购部负责人;2015
年 6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和元有限董事;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富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254,44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 1.43%。王富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讴东先生的一致行动
人。此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富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高级访问学者,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院职业导师,上海市
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创新创业大赛暨创新资金评审专家,上海市欧美同学会
(上海市留学人员联合会)理事等。2001 年 7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上海法治报社
记者、新闻中心副主任;2007 年 7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15 年 4 月至今,任开能健康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2018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章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国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高国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月,任大连瑞迪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主管;1997 年 5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帝
斯曼维生素(上海)有限公司 QC 主管;2000 年 1 月至 2006 年 11 月,任礼蓝(上
海)动物保健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2006 年 12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上海英骏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质量负责人;2007 年 7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上海合全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高级主任、质量保证执行主任、质量保证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
  郝玫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上海市医院学会财务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卫生
系统后勤管理协会医院装备资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卫生经济学
会常务理事等。1985 年 8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财务处副处
长兼会计科科长;2013 年 9 月至 2023.11 月,任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财务处处
长。现任上海凯波电缆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丹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吴丹枫女士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
上全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历。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2 月,任 Frost & Sullivan Singapore Limited 亚
太区医疗行业分析师;2006 年 3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弗若斯特沙利文(北京)
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医疗部门负责人;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灼识
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2015 年 6 月至今,任灼识企业管理咨
询(上海)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现任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绪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侯绪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和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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