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5-055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对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提请投
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宁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宁渌”)、河北中凯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中凯”)、廊坊佳立建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佳立建材”)与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子公司有长期的业务合作,均为公司的重要供应商。
进而增强公司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实施的稳定性,保障项目的顺利施工
及按期交付,南京宁渌、河北中凯、佳立建材分别向金融机构申请融
资,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不超过 170,000
万元、不超过 138,000 万元、不超过 40,5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分
别经过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2021 年 12 月 24 日、2022 年 1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披露的《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披露的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22 年 3 月 1 日披
露的《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目前,因公司部分子公司与南京宁渌、河北中凯、佳立建材尚有
未结债务,南京宁渌、河北中凯、佳立建材与金融机构有存量债务未
结清。为化解各方债务,拟由公司的下属子公司蚌埠荣盛祥云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沧州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德州荣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荣盛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济南荣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华欧舜都置业有限
公司以各自名下评估机构评估的不动产初始评估值的剩余金额为限
加入南京宁渌、河北中凯、佳立建材在金融机构的存量债务,与债务
人共同向金融机构履行偿还借款及相关利息等款项的义务,履行金额
以评估机构评估的不动产初始评估值的剩余金额为限;上述债务加入
总金额不超过 92,5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对外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南京宁渌
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防水工程、钢结构工程、
城市照明工程、桥梁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基基础
工程、公路工程、亮化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脚手架工程设计、
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南京宁渌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南京宁渌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万元,净资产为-180.44 万元,2025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20.18 万
元,营业利润-7.07 万元,净利润-6.57 万元。
南京宁渌及其股东叶磊与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
公司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担保事
项。
(二)被担保人二:河北中凯
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
程专业承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
程施工;土地整理。(以上项目凭资质证承揽工程)(法律、行政法
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审
批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
多名自然人持股 49.88%,其中自然人张红星持有河北中凯 8%股份,
持有河北润阔商贸有限公司 77.5%股份。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河北中凯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4.92 万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河北中凯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收入 1,147.11 万元,营业利润-50.19 万元,净利润-50.84 万元。
河北中凯及其实控人张红星与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
员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担
保事项。
(三)被担保人三:佳立建材
保温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股东情况:
公司由廊坊地鑫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0%,
廊坊地鑫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由自然人周玉梅和季秀兰持股,分别
持股 60%和 4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佳立建材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万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营业利润-1,377.90 万元,净利
润-1,377.9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佳立建材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万元,2025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营业利润 0 万元,净利
润 0 万元。
佳立建材、股东廊坊地鑫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股东周玉梅
和季秀兰与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此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担保事项。
三、拟签署的债务加入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拟债务加入方:蚌埠荣盛祥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
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州荣耀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荣
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华欧舜都置业有限公司。
(二)拟签署的债务加入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具体情况以各自
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务事宜,对债务人履行《借款合同》及债务人自身履约情况有充分的
认识和理解。按照章程及法律法规规定取得有权机关决议同意,以评
估机构评估的不动产初始评估值的剩余金额为限加入《借款合同》项
下债务,与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履行偿还借款及相关利息等款项的义
务,履行金额以评估机构评估的不动产初始评估值的剩余金额为限。
为限优先偿还加入的债务。无论债务人是否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的
还款义务,无论债务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债务,无论《借款合同》项下
的债务是否存在其他担保、担保人是否履行担保义务,债权人均有权
要求清偿、并且债务加入方有义务以不动产向债权人清偿等值于评估
机构评估的不动产初始评估值的剩余金额的债务。
款合同》项下债权的受让人,受让人基于相关文件向债务加入方主张
债权,要求以评估机构评估的不动产初始评估值的剩余金额为限履行
《借款合同》项下还款义务,债务加入方有义务以评估机构评估的不
动产初始评估值的剩余金额为限履行还款义务。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南京宁渌、河北中
凯、佳立建材提供的担保,为化解公司债务的措施,有助于促进公司
经营稳定。此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429.65 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9.23%。其中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对合
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 76.1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1.26%,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 66.46 亿元。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