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5-048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王树伟、董栋、肖云平、王修评、靳超、史贤
俊、上海帆易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睿欧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欧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国药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东证瑞象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苏州鼎石汇泽生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圣
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上海欧易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标的公司”)63.2134%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
(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7 号)(以下简称“《审
核问询函》”),并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相较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
报稿)》,公司结合《审核问询函》要求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4 号——常见问
题的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自查表(2025 年 5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修订要求
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完善,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
本修订说明中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重组报告书主要章节 修订说明
释义 更新部分释义。
重大事项提示 2、补充分析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
情况。
重大风险提示
生产设备供应商集中及相关设备、试剂的采购受限的风险提示。
同效应分析;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3、增加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情况;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
更新部分交易对方的任职情况。
情况
管控情况;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
情况
第五节 本次交易发行
股份情况
第六节 标的资产评估
情况
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主 1、增加《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要合同 2、增加《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 2、增加本次交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以及第五十八
规性分析 条规定的分析;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 1、补充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方案;
分析 2、补充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计划。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生产设备供应商集中及相关设备、试剂的采购受限的风险因素。
第十五节 相关中介机
更新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相关信息。
构
第十六节 声明与承诺 更新审计机构声明。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更新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