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4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600 中国铝业 2025/6/20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25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临 2025-028),单独持有公司30.51%股份的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2025 年 6 月 10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即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接续购买 2025-2026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有关上述
事项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上述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认为,上述
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应尽快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中国铝业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增加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议案的函》,
提议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上增加以下临时提案:
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除上述拟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5 年 5 月 9 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2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2 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
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6 月 26 日
至2025 年 6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
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接续购买 2025-2026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增发 H 股股份常规一般性
授权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 A 股、H 股股份常规
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
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不含独立非执行 应选董事
董事) (5)人
应选独立董事
(3)人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经修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增加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议案的函
附件: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修订)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经审计财务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标准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接续购买 2025-2026 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境内外债券发行计划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增发 H 股
股份常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 A 股、
H 股股份常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不含独立
非执行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
案
选举余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
选举陈远秀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
选举李小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方法:请您在认为合适的栏内填上“√”(若仅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票数投票,
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票数)。
法: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选举一人,
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累积投票制包含常规投票制,股东可用所持表决权的部分
票数投票,也可用全部票数投票。请股东在“投票数”一栏写明投票的具体数量,
如果股东在“投票数”一栏内填写“√”,即默认股东对该议案的投票数与其拥
有的持股数相同。
进行投票表决。
重要提示:
年度股东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
通知》中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作废,请各位股东以本次发布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经修订)为准。
年度股东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的
通知》中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回执,以及 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