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5 证券简称:公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51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
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07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74.71 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5 年 6 月 9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
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未来用于实施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 107 元/股
(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及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公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股份回购资金来源暨收到回购专项
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 1,292,158,89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73 股为基数,拟向全
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2.40 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 0.40 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实施完毕。
根据回购方案及《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的回购报告书》的规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07 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4.71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5 年 6 月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计算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
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
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1,292,158,817×2.40)/1,292,158,890≈2.40 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
=(1,292,158,817×0.40)/1,292,158,890≈0.40。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07-2.40)÷(1+0.40)≈74.71 元/股。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
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
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