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 座 20 层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华核字(2025)第 020070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根据贵部出具的《关于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397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的有关要求,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我们” 或“会计师”)作为中信尼雅
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尼雅” 或“公司”) 2024 年度的年报审计机
构,对工作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1.关于主营业务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143.35 万元,同比减少 23.69%,实现
扣非净利润 399.47 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关注到,公司酒类产品毛利率为 58.88%,同
比增加 5.30 个百分点,其中高档酒、中低档酒、原酒的毛利率均有所增加,分别增加
(1)结合行业趋势、主业开展情况、销售价格波动、成本构成情况、主要客户变化、
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等,说明公司本年度毛利率显著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所处国内葡萄酒行业近年来受内外部因素影响,面临深度调整。2024 年,国内
葡萄酒产量同比下降 17.48%、进口量增加 13.38%,消费市场对产品品质提出更高要求,
对高品质葡萄酒需求不断增长,个性化消费趋势愈加明显,市场竞争激烈。随着国内各
葡萄酒产区政府推出政策支持,高净值人群对高端产品需求扩大,人们对高品质健康生
活追求提升,国潮兴起促使国货消费不断增长,国内葡萄酒行业未来发展也面临着机遇。
司针对市场需求打造主销产品、重塑产品矩阵,并开展了部分老旧产品清库,压降了品
类、优化了产品结构,使高端及中低端成品酒平均售价有所提升,综合售价上涨 16.05%。
二是公司通过成本管控,加强产销结合,从源头控制原料采购成本,开展资产优化,降
低折旧摊销,在电商业务运费成本上升的情形下,成品酒单位成本小幅增加 3.30%,详
细内容见表一。三是公司借助中信集团资源优势不断加强大客户和团购营销,通过调整
优化产品结构推动经销商渠道优化,公司高端产品销售向“B2C”模式发力,直销(含
团购)渠道销售占比 54.83%,较 2023 年提升 13.09%,带动综合毛利率提高。
对比同行业,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酒类销售毛利率均在 50%至 60%区间,2024 年
公司酒类销售毛利率同比增加 5.30%,增幅属于正常范围,详细内容见表二。
表一:公司产品单位成本构成表
单位成本构成 本期单位成本 本期占比 上期单位成本 上期占比 单位成本同比
项目 (元/吨) (%) (元/吨) (%) 变动(%)
原料成本 16,654.30 62.83 16,802.19 65.47 -0.88
人工成本 2,506.21 9.45 2,337.07 9.11 7.24
折旧 2,385.06 9.00 2,980.12 11.61 -19.97
运费 3,836.19 14.47 2,312.09 9.01 65.92
其他 1,126.53 4.25 1,230.88 4.80 -8.48
合计 26,508.29 100.00 25,662.35 100.00 3.30
注:2024 年公司大力推进电商业务,造成运费较上年同期出现大幅增长。
表二:同行业上市公司酒类销售毛利率对比表
指标 中信尼雅 张裕 A ST 通葡 威龙股份
毛利率变动(%) 5.30 -2.93 8.44 3.14
综上,公司本年度毛利率提升是源于产品结构升级、成本管控、渠道优化的综合作
用,与行业差异趋势、公司战略契合,且核心优势(产区壁垒、技术创新、大客户开发)
具备可持续性。
(2)补充披露本年度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具体情况,包括名称、主营业务、关联关
系、是否当年新增、获客渠道、销售或采购内容、交易金额、结算安排、期末应收、应
付款项余额情况等;
公司回复:
本年度前十大客户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是否 期末应
序 获客 销售 结算
客户全称 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 当年 销售额 收账款 备注
号 渠道 内容 安排
新增 余额
办理本外币信用卡的发卡业务; 关联
中信银行股 同一实际 葡萄 目前已全
办理信用卡项下的本外币贷款、
结算、汇款、结汇、外汇兑换业 控制人 酒 部收回
信用卡中心
务等 荐
凯今呈商贸 设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 市场 葡萄
公司 务等 开拓 酒
北京空间变 市场 葡萄 目前已全
技术服务;广告设计;食用农产
品批发;食品销售等 开拓 酒 部收回
公司
乌鲁木齐黄 市场 葡萄 目前已全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日用百
货销售等 开拓 酒 部收回
有限公司
北京雄图伟 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日用品 市场 葡萄 现款
公司 食品)等 开拓 酒 现货
日用品批发销售;食品销售(仅
义乌新宝态 市场 葡萄
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
(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 开拓 酒
司
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等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乌鲁木齐宾 品);日用百货销售;食品互联 市场 葡萄 目前已全
有限公司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 开拓 酒 部收回
商品)等
是否 期末应
序 获客 销售 结算
客户全称 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 当年 销售额 收账款 备注
号 渠道 内容 安排
新增 余额
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食品
新疆宏福源 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 市场 葡萄 现款
司 品);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 开拓 酒 现货
销售;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
酒类经营;出版物零售;第三类
乌鲁木齐红 医疗器械经营;食品销售(仅销 市场 葡萄 现款
限公司 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 开拓 酒 现货
包装食品)等。
杭州葫芦兄 市场 葡萄 现款
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信息咨询
服务;日用品销售等。 开拓 酒 现货
有限公司
注 1:目前公司已收回 46.93 万元,不存在逾期情况,授信期一年,预计本年内可收回。
注 2:目前公司已收回 90.21 万元,不存在逾期情况,授信期一年,预计本年内可收回。
注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及北京空间变换科技有限公司收入确认以终端消费者实际签收货
物为基础,已谨慎考虑无理由退货期,按月结算并确认收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系由公司向京
东仓库备货,货权属于我公司。北京空间变换科技有限公司系由我公司云仓直接发货。
本年度前十大供应商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是否 期末应
序 关联 获客渠 采购
供应商全称 主营业务 当年 采购额 结算安排 付账款
号 关系 道 内容
新增 余额
长期合 按合同约
新疆天园农业科 水果种植;园艺产品种植;园 葡萄
技有限责任公司 艺产品销售等 原料
商 毕
根据服务
廊坊市金昊达印 招标方
务有限公司 式
同支付
根据服务
重庆晶鼎玻璃制 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 招标方
品有限公司 制品销售;销售玻璃制品 式
同支付
根据服务
新疆鑫彩源包装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纸制品 招标方
有限公司 制造、纸制品销售等 式
同支付
根据服务
烟台长裕玻璃有 玻璃制品的制造、销售,货物 招标方
限公司 及技术的进出口 式
同支付
根据服务
国网新疆电力有 电力供应;电器机械配件加工 单一来 电力
限公司 等 源 供应
同支付
是否 期末应
序 关联 获客渠 采购
供应商全称 主营业务 当年 采购额 结算安排 付账款
号 关系 道 内容
新增 余额
供应链管理服务;新鲜蔬菜零
信和太美(北 根据服务
售;新鲜水果零售;鲜蛋零 招标方 农产
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 式 品
有限公司 同支付
预包装食品)等
开普玻璃工艺品 根据服务
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玻璃仪器 招标方
制造等 式
司 同支付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 根据服务
惠州市万骏发科 招标方
技有限公司 式
品生产,酒类经营等 同支付
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
霍尔果斯市万泽 长期合 按合同约
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的 葡萄
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 原料
业合作社 商 毕
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等
(3)年报显示,公司关联销售内容主要为酒销售,报告期内关联销售金额 2,950.59
万元,同比大幅增长 56.13%。请公司结合主要关联方客户的销售数量、金额及产品明
细,对比关联方客户与非关联方客户的定价方式、公开市场交易价格等情况,说明关联
销售定价的公允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
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公司关联方范围发生变化
司及下属公司扩大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公司关联方范围扩大,导致报
告期内关联销售金额大幅增长。
二、公司产品定价方式
公司产品销售渠道分为经销商渠道和直销(团购)渠道。经销商渠道针对 B 端客户,
直销(团购)渠道针对购买量高的大客户和 C 端客户。公司针对不同销售渠道客户制定
不同的销售价格,相同渠道中的产品定价一致。2024 年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主要通
过直销(团购)渠道,产品定价方式按照销售渠道和客户类型确定售价。
三、2024 年关联方与非关联方市场销售情况对比
公司从关联方客户中选取了销售排名前三的单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国
安第一城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易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非关联方客户进行对比。
将双方均购买的产品从品种、数量、销售价格三方面进行比较。具体内容见下表:
(一)关联方客户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 渠道/客 销售数量 平均售价
公司名称 类别 收入(元)
明细 户类型 (吨) (元/瓶)
中信银行股份有 直销(团
关联方 114,658.39 0.24 398
限公司分支机构 购)/C 端
产品一
直销(团
客户一 非关联方 294,449.55 0.63 398
购)/C 端
产品 渠道/客 销售数量 平均售价
公司名称 类别 收入(元)
明细 户类型 (吨) (元/瓶)
直销(团
客户二 非关联方 105,663.72 0.23 398
购)/C 端
中信银行股份有 直销(团
限公司信用卡中 关联方 购)/大 1,077,915.05 17.91 51
心 客户
直销(团
产品二 客户三 非关联方 购)/C 端 58,053.09 0.90 54.6
客户
直销(团
客户四 非关联方 购)/C 端 39,360.00 0.54 54.6
客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 直销(团
限公司信用卡中 关联方 购)/大 362,369.91 1.13 272
心 客户
产品三
直销(团
客户五 非关联方 购)/C 端 53,270.80 0.15 298
客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 直销(团
限公司信用卡中 关联方 购)/大 676,014.17 6.59 87
心 客户
产品四 直销(团
客户三 非关联方 101,230.10 0.92 93
购)/C 端
直销(团
客户六 非关联方 85,922.12 0.78 93
购)/C 端
中信银行股份有 直销(团
产品五 限公司信用卡中 关联方 购)/大 51,690.27 0.22 198
心 客户
产品 渠道/客 销售数量 平均售价
公司名称 类别 收入(元)
明细 户类型 (吨) (元/瓶)
直销(团
客户七 非关联方 购)/C 端 212,368.14 0.91 198
客户
直销(团
客户八 非关联方 购)/C 端 52,566.37 0.23 198
客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和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分支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经营模式主要通过信用卡中心平台
的消费积分兑换形式销售给其信用卡持有人,年度采购量大,故与我公司签订年度框架
销售合同,我公司将其作为直销(团购)/大客户管理,产品定价等于或略低于直销(团
购)/C 端客户。公司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作为直销(团购)/C 端客户管
理,产品定价与其他非关联直销(团购)/C 端客户定价一致。
(二)关联方客户二:河北国安第一城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 渠道/客 销售数量 平均售价
公司名称 类别 收入(元)
明细 户类型 (吨) (元/瓶)
河北国安第一城 直销(团
景区管理有限公 关联方 购)/C 端 332,017.70 0.36 778.38
司 客户
直销(团
产品六 客户九 非关联方 购)/C 端 165,663.72 0.18 780
客户
直销(团
客户十 非关联方 购)/C 端 49,699.12 0.05 780
客户
河北国安第一城 直销(团
产品七 景区管理有限公 关联方 购)/C 端 15,865.49 0.03 498
司 客户
产品 渠道/客 销售数量 平均售价
公司名称 类别 收入(元)
明细 户类型 (吨) (元/瓶)
直销(团
客户一 非关联方 购)/C 端 193,030.09 0.33 498
客户
直销(团
客户十一 非关联方 购)/C 端 76,683.19 0.13 498
客户
河北国安第一城 直销(团
景区管理有限公 关联方 购)/C 端 181,991.15 0.34 449.02
司 客户
直销(团
产品八 客户十二 非关联方 购)/C 端 2,389.38 0.005 450
客户
直销(团
客户十三 非关联方 购)/C 端 2,389.38 0.005 450
客户
河北国安第一城 直销(团
景区管理有限公 关联方 购)/C 端 20,814.16 0.02 980
司 客户
直销(团
产品九 客户十四 非关联方 购)/C 端 88,460.18 0.08 980
客户
直销(团
客户十五 非关联方 购)/C 端 41,628.32 0.04 980
客户
河北国安第一城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直销(团购)/C 端客户与其他非关联直销
(团购)/C 端客户渠道客户定价一致。
(三)关联方客户三:中信易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产品 渠道/客户类 销售数量 平均售价
公司名称 类别 收入(元)
明细 型 (吨) (元/瓶)
中信易家电子 直销(团
关联方 114,091.98 1.35 47.93
商务有限公司 购)/大客户
直销(团
客户十六 非关联方 购)/C 端客 274,336.29 3.1 50
产品十
户
直销(团
客户十七 非关联方 购)/C 端客 22,123.89 0.25 50
户
中信易家电子 直销(团
关联方 101,238.05 0.36 158.45
商务有限公司 购)/大客户
直销(团
产品十 客户十八 非关联方 购)/C 端客 157,699.11 0.54 165
一 户
直销(团
客户八 非关联方 购)/C 端客 34,314.16 0.12 165
户
中信易家电子 直销(团
关联方 43,628.30 0.19 195.63
商务有限公司 购)/大客户
直销(团
产品十 客户十九 非关联方 购)/C 端客 19,115.03 0.08 200
二 户
直销(团
客户九 非关联方 购)/C 端客 16,637.17 0.05 200
户
产品十 中信易家电子 直销(团
关联方 36,740.16 0.91 34.23
三 商务有限公司 购)/大客户
产品 渠道/客户类 销售数量 平均售价
公司名称 类别 收入(元)
明细 型 (吨) (元/瓶)
直销(团
客户二十 非关联方 购)/C 端客 22,396.46 0.5 38
户
直销(团
客户四 非关联方 购)/C 端客 20,244.25 0.45 38
户
中信易家电子 直销(团
关联方 44,591.15 0.25 150.86
商务有限公司 购)/大客户
产品十
直销(团
四
客户二十一 非关联方 购)/C 端客 7,136.28 0.04 168
户
中信易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关联方电商销售平台,年度采购量大,故与我公司签
订年度框架销售合同。我公司将其作为直销(团购)/大客户管理,产品定价略低于直
销(团购)/C 端客户。
综上,公司关联销售定价具有公允性,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否得到执行,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的要求;
订单、销售发票、产品运输单、客户签收单等,评估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景信息,判断客户与公司产生业务合作的商业理由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公司收入确认方法、时点、依据准确,关联方交易价格公允,
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 2.关于第四季度业绩情况
年报及有关公告显示,公司 2024 年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5,966.87 万元,同比
增长 18.81%,占全年营业收入比例为 36.96%,为各季度中占比最高。此外,公司 2024
年发生管理费用 4,170.54 万元,同比下滑 27.99%,其中第四季度确认管理费用 909.01
万元,占全年管理费用比例为 21.80%,为各季度中占比最低,但与往年趋势不符。请
公司:
(1)结合行业季节性特征、终端销售情况、收入确认政策、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
公司全年收入同比下滑、但第四季度收入同比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动收缩低端市场、淘汰低毛利产品和低效经销商。另一方面公司调整产品结构,聚焦主
销产品,将资源向高毛利产品倾斜。以上措施牺牲了公司短期营收规模,造成公司成品
酒经销商渠道收入全年同比下滑 45.61%,导致公司 2024 年收入同比下降 23.69%。
业收入比例为 36.96%。营业收入出现同比增长,一是公司受益于中秋、国庆、元旦及春
节前的行业销售旺期,通过初步形成口碑的战略大单品在中高端市场持续发力,高端/
高毛利产品在旺季集中放量,带动收入增长。二是公司基于前三季度已挖掘的客户资源
深度开展合作,例如公司与客户凯今呈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北京雄图伟蜜科技有限公
司的合作在第四季度初显成效。三是公司借助双十一等电商促销日加大动销,并推动直
播带货业务,进一步拓宽了销售渠道,第四季度公司电商类业务收入 800.32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 302.19%。
受阻,排除上述两年特殊情况外公司整体受销售旺季影响,第四季度收入占比均超过全
年收入的 30%,符合行业季节性特征。同行业上市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变动较为离散,公
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同比增长 18.81%,处于行业中位。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收
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 中信尼雅 张裕 A ST 通葡 威龙股份
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变动(%) 18.81 -31.80 3.19 20.85
四季度占全年营业收入比例(%) 36.96 32.95 32.56 31.71
(2)分项列示第四季度管理费用包含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本期发生额、同比变动
率,说明变动超过 30%项目的变动原因,并结合 2025 年第一季度管理费用情况,说明
公司回复:
公司 2024 年第四季度管理费用分类与上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管理费用分类 2024 年第四季度 2023 年第四季度 增额 增幅(%)
小计 909.00 2,089.62 -1,180.62 -56.50
第四季度管理费用分类变动超过 30%的变动原因:
一、人工费用同比降幅 87.38%:主要是计入管理费用的工资同比差异较大。2024
年第四季度使用以前年度计提累计未使用的工资结余 451 万元,减少当季管理费用的工
资计提额(451 万已被列入非经常损益,具体情况详见问题 4(2)回复),2023 年第四
季度计提职工离职补偿 607 万元,增加当季管理费用的工资计提额。两项因素导致人工
费用的季度同比差异较大。剔除上述特殊影响,2024 年第四季度计提的工资总额与上
年同期差异不大,2025 年第一季度因营销系统组织架构调整管理岗位人员减少计提的
工资总额较 2024 年第四季度有所下降。
二、专业服务费同比增幅 666.36%:专业服务费主要包含评估费、审计费、律师服
务及税务服务等各项专业机构服务费用。2024 年第四季度同比增幅较大,主要是当季
业务和经营需要,增加专项业务审计费 47 万元、律师服务费 50 万元、专家技术顾问费
三、公杂费同比增幅 50.41%:公杂费主要包含办公费、采暖费、通讯话费、水电费
等各项办公区域涉及的各项费用。主要是同比采暖费增加 27 万元、水电费增加 13 万
元、办公费减少 10 万元。
四、差旅费同比降幅 39.35%、业务招待费同比降幅 55.60%:主要是公司降本增效
费用减少。
五、其他费用同比降幅 73.68%:主要是停工制造费用转入管理费用减少 180 万元。
公司在 2023 年核算时将产能过剩工厂停工制造费用 180 万元计入“管理费用-其他”,
的对应明细,导致“管理费用-其他”的总额同比减少。
(3)结合问题(1)和问题(2),说明公司第四季度业绩大幅增长的合理性,相关会计
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中信尼雅第四季度业绩的大幅增长是收入增长和成本费用压降共同作用的结果。公
司通过优化销售策略、拓展新兴渠道、强化产品矩阵等措施,推动了第四季度业绩增长;
同时,通过优化管理流程、降低运营成本等措施,有效控制了费用,从而实现了业绩的
显著提升。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确认销售收入,相关会计
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户进行核对,分析其勾稽关系的合理性;
期各主要明细项目做比较分析,判断其变动的合理性;
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以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试,抽取资产负债表日前 30 日至报告日的会计凭证,对费用实施截止性测试,检查这
些项目相关的业务合同、发票等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交易记录是否真实存在,是否记录
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2024 年公司销售收入季节性波动符合行业季节性特征,相关
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第四季度增加离职补偿金 607
万元,2024 年第四季度使用以前年度计提累计未使用的工资结余 451 万元(451 万认定
为非经常损益),致使第四季度管理费用低于本年其他季度;公司第四季度业绩大幅增
长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问题 3.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 1,674.02 万元,新增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 418.50 万元,其中,对资产减值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83.94 万元,对内
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34.56 万元。请公司:
(1)补充披露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本年度新增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
得税资产”;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
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代表的是因会计准则与税法不同而产生
的有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于未来期间转回时,导致应交所得税金额
的减少或增加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信用减值损失、存
货跌价准备、存货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交易利润等项目,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
同而产生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计算确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并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公司下属子公司因以前年度均亏损或存在未弥补亏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
债。其中子公司北京中葡尼雅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虽在 2023 年实
现了盈利,但自 2022 年起,公司原控股股东司法重整,当时战略发展方向未明晰,北
京公司未来盈利情况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24 年公司原控股股东中信国安集团已完
成司法重整,公司明确了战略定位,通过加强营销体系改革,持续降本增效,经营持续
向好,北京公司在 2023 年实现盈利后连续盈利,具备持续盈利的能力。2024 年 12 月
①北京公司单体报表暂时性差异合计 1,135.77 万元,包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税税率 25%,北京公司单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83.94 万元。
②合并层面,北京公司年末内购成品酒未实现交易利润 538.24 万元,包含北京公
司从生产厂购入的成品酒未实现交易利润 519.30 万元,以及出于谨慎性原则,将北京
公司向关联方国安一城销售成品酒后对方期末部分未实现销售的存货,确认未实现交易
利润 18.94 万元,按照所得税税率 25%,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34.56 万元。
(2)结合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历史业绩情况,说明公司未来期间是否能够产生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金额是否合理、审慎,是否存在利用递延所得税
资产确认调节利润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
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北京公司历史业绩及未来盈利预测表
单位:万元
历史业绩 经营预测
项目
收入 6,811.21 11,547.43 7,410.98 7,400 7,750 8,440
净利润 -251.09 1,663.01 564.41 394 413 449
应纳税所得额 170.50 1,831.92 409.58 525 550 599
未弥补亏损 3,808.23 380.34 - - - -
根据北京公司经营情况分析,其近年来经营业绩持续向好,盈利能力显著提升。基
于当前经营态势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预计北京公司在可预见的经营周期内将保持盈利
状态,且未来年度预计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能够充分覆盖现有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的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公司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与计量过程中,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
—所得税》相关规定,以实际业务发生为基础,确保确认依据具备充分的经济实质及税
务合规性。公司不存在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调节利润的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
则及监管要求,能够公允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润总额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间很可能转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并检查提供证据是否充分;
否符合有关规定,计算是否正确,预计转销期是否适当;
否正确;
正确;
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2024 年度,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均由北京公司产生,
由于控股股东完成了司法重整,公司对子公司北京公司明确了战略定位,通过加强营销
体系改革,持续降本增效,经营持续向好,预计北京公司未来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可充
分转回现有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24 年度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递延所得税资产调节利润的情况。
问题 4.关于政府补助
年报及有关公告显示,2024 年公司确认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273.99 万元,
其中 838.74 万元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关注到,2023 年确认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请公司结合收到政府补助的实际情况,逐笔说明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的具体
依据,计入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是否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是否符合《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有关规定。
公司回复: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第八条:“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
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
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
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
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第九条:“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
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
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第十条:“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
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
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
订)》第一条:“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
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
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第三条:“非经常
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之(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
府补助除外。”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将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根据资产的折
旧年限摊销确认其他收益;收到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
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收到用于补偿企业
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其他收益。公司将收到的与经营活动
不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单位:万元
与收益 是否与公 是否通
转入营 经常性损益/
相关/ 递延收益 本期收 其他 转入其他 递延收益 司正常经 过递延
序号 项目名称 业外收 非经常性损
与资产 年初余额 款 变动 收益 年末余额 营业务相 收益科
入 益
相关 关 目核算
与收益
相关
小型灌装线技术改造 与资产
补贴 相关
自治区葡萄酒及烈酒 与资产
工程中心 相关
与收益
相关
专家实验室及温室建 与资产
设项目 相关
新疆葡萄酒产业全程
与资产
相关
技术集成与示范
昌吉州提质增效一体 与资产
化建设项目 相关
玛纳斯县 2023 年特色
与资产
相关
基地项目
与收益 是否与公 是否通
转入营 经常性损益/
相关/ 递延收益 本期收 其他 转入其他 递延收益 司正常经 过递延
序号 项目名称 业外收 非经常性损
与资产 年初余额 款 变动 收益 年末余额 营业务相 收益科
入 益
相关 关 目核算
与资产
重点实验室建设奖补 相关
资金 与收益
相关
与资产
渗透气化膜分离葡萄 相关
酒生产线项目 与收益
相关
天山北麓特色葡萄酒
与收益
相关
创新与应用
与收益
相关
新疆葡萄酒产业创新 与收益
研究院 相关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 与收益
费返还 相关
与收益
相关
与收益
相关
葡萄酒新品灌装能力 与收益
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相关
与收益 是否与公 是否通
转入营 经常性损益/
相关/ 递延收益 本期收 其他 转入其他 递延收益 司正常经 过递延
序号 项目名称 业外收 非经常性损
与资产 年初余额 款 变动 收益 年末余额 营业务相 收益科
入 益
相关 关 目核算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相关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与收益
相关
补贴)
昌吉州科普行动计划 与收益
奖励金 相关
自治区良种基地补助 与收益
资金 相关
自治区林草专项建设 与收益
项目补助资金 相关
与收益
相关
合计 2,629.39 909.53 35.00 1,233.99 40.00 2,229.93
①上述涉及公司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人才培养、员工稳岗补贴等项目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②公司上述项目均由政府单位发放,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且按确定标准享有。
③公司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资产折旧期限对应进行摊销,能够持续影
响公司损益;公司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非偶发性持续收到并且预计未来能
够持续对损益产生影响的部分计入经常性损益,判断为偶发性的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博览园运营补贴因政府协议补贴到期未能续签,不符合经常性损益;公司 2023 年
未对政府补助涉及的经常性与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仔细区分,上述相关内容涉及更正,将
在履行审议程序后进行披露。
综上,除上述涉及更正事项外,公司本年度对经常性损益及非经常性损益划分符合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
的有关规定。
(2)2024 年公司发生非经常性损益 1,264.03 万元,其中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
义的损益项目金额为 451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目的具体内容,以及归属于非经常性损益的判断依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经营业务相关,但属于偶发性事项,公司将其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
该 451 万实际为 2021 年计提的管理团队绩效,明确不再发放,相关会计处理的归
属期尚待进一步核实,若存在差错后续将进行更正,公司将在履行审议程序后进行披露。
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查形成资产转销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收益的政府补助是否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
定;
期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情况;
信尼雅应付工资期末余额处理的请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2024 年度,公司确认的补贴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公司对经常性损益及非经常性损益划分除博览园其他收益和本期使用前期累计
未使用的工资结余 451 万元涉及更正外,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应发工资使用
以前年度计提累计未使用的工资结余 451 万元归属期尚待进一步核实,若存在差错后续
将进行更正。
问题 5.关于存货
年报显示,公司存货期末余额 16.69 亿元,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 7.72 亿元,主
要系 2022 年对部分原酒变更为贴牌代工进行销售计提大额跌价准备,2023 年未计提、
备金额较高,分别为 5,941.78 万元、3,272.49 万元,转回原因是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
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转销原因是已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请公
司补充披露近 2 年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具体情况,包括产品类型、对应账面余
额、前期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转回或转销金额及依据等,并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利用存
货跌价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公司近两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按存货准则要求,转回存货跌价准备是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转
销存货跌价准备是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公司近两年原酒存货跌价准备的减少均
为原酒灌装及售出后的转销,未发生可变现净值上升而转回跌价准备的情况。
二、公司近两年存货跌价准备的变动情况
公司年报存货项目分类中,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均为公司未灌装状态的葡萄原酒,
其中自制半成品为兼具生产并灌装葡萄原酒的疆内酒厂原酒,原材料为仅灌装原酒的疆
外酒厂原酒。原酒灌装为成品酒后转入库存商品。库存商品主要核算能直接销售的成品
酒。2023-2024 年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5,012.99 163.91 4,849.08
自制半成品 81,273.95 5,777.86 75,496.08
库存商品 73.40 73.40
合计 86,360.34 5,941.78 80,418.56
单位:万元
上年年末余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末余额
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4,849.08 182.24 4,666.84
自制半成品 75,496.08 3,578.92 71,917.16
库存商品 73.40 51.23 3,761.16 3,272.49 613.30
合计 80,418.56 51.23 3,761.16 3,272.49 3,761.16 77,197.30
注:1、本期减少金额—其他,指原酒(原材料、自制半成品)灌装为成品酒后转
入库存商品的跌价准备减少额。
加额。
三、公司近两年减值原酒的变动情况
公司 2024 年年报中存货期末余额 16.69 亿元,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 7.72 亿元,
其中原酒跌价准备 7.66 亿元,均为公司于 2022 年计提的用于贴牌销售的原酒跌价准备
单位:万元
项目(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一、账面原值
二、存货跌价准备
三、账面价值
注:账面原值本期增加金额为 2022 年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贴牌原酒新增的存储成本。
公司 2022 年计提的用于贴牌销售的原酒跌价准备 8.63 亿元,在 2023 年通过销售
转销计入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中的存货跌价准备 5,941.78 万元,在 2024 年通过灌装转
销计入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中的存货跌价准备 3,761.16、通过销售转销计入库存商品
中的存货跌价准备 3,272.49 万元、期末库存商品的存货跌价准备 550.56 万元。公司对
减值原酒独立核算并按其销售耗用情况转销跌价准备,不存在原酒跌价准备转回影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