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6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的
股票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
公楼四楼会议室。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8 人,代表股份 140,363,80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2.9675%。(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30 日,
公司总股本为 271,250,0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6,250,000 股,
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为 265,000,000 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35,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0.94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5,363,8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024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5,363,80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5,363,8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0241%。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46,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7%;
反对 8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9%;弃权
份总数的 0.02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6,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940%;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54%。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44,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7%;
反对 8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9%;弃权
份总数的 0.02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4,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6462%;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54%。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44,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7%;
反对 8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9%;弃权
份总数的 0.02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4,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6462%;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54%。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46,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7%;
反对 8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9%;弃权
份总数的 0.02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6,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940%;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54%。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57,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3%;
反对 10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5%;弃权
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57,6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896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46,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7%;
反对 8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9%;弃权
份总数的 0.02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6,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940%;弃权 3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54%。
表决结果: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24,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19%;
反对 835,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49%;弃权
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4,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568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17,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73%;
反对 841,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95%;弃权
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17,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6891%;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76,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5%;
反对 8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6,1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511%;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21,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00%;
反对 837,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68%;弃权
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1,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6164%;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18,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80%;
反对 840,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88%;弃权
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18,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6686%;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22,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07%;
反对 836,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61%;弃权
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2,5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5997%;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22,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06%;
反对 836,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62%;弃权
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2,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6015%;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10,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20%;
反对 848,9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48%;弃权
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10,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8271%;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21,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99%;
反对 837,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68%;弃权
份总数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1,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6183%;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8%。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521,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00%;
反对 837,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68%;弃权
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21,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6164%;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通过。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71,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1%;
反对 8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7%;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1,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6406%;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52,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9%;
反对 106,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9%;弃权
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52,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9858%;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市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52,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9%;
反对 106,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9%;弃权
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52,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9858%;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及上市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52,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0%;
反对 106,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8%;弃权
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52,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984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3)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52,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0%;
反对 106,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8%;弃权
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52,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984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4)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50,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0%;
反对 109,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弃权
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50,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0362%;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52,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9%;
反对 106,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9%;弃权
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52,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9858%;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6)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52,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0%;
反对 106,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8%;弃权
份总数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52,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984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7)发售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65,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8%;
反对 94,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5,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7528%;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8)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65,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7%;
反对 94,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1%;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5,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7547%;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9)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65,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8%;
反对 94,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5,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7528%;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0)筹资成本分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65,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7%;
反对 93,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3%;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5,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7360%;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5%。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65,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7%;
反对 94,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1%;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5,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7547%;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66,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6%;
反对 92,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2%;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6,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7323%;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66,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6%;
反对 92,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2%;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6,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7323%;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66,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6%;
反对 92,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2%;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6,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7323%;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65,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7%;
反对 94,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1%;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5,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7547%;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65,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8%;
反对 94,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5,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7528%;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73,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9%;
反对 8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9%;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3,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94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73,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9%;
反对 8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9%;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3,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94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73,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9%;
反对 8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9%;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3,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94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67,9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7%;
反对 91,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1%;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7,9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7024%;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通过。
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0,9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832%;
反对 96,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57%;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0,9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7957%;弃权 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2%。
公司股东王爱国先生(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波女士对
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附件议事规则的议案》
(1)《公司章程(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73,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9%;
反对 8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9%;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3,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94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2)《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73,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9%;
反对 8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9%;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3,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94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3)《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73,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8%;
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3,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959%;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对此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73,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8%;
反对 8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73,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5959%;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通过。
(2)《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64,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4%;
反对 9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4,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7637%;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通过。
(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61,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8%;
反对 9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0%;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1,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8327%;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通过。
(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64,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4%;
反对 9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4%;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64,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7637%;弃权 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9%。
表决结果: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晏维、郑茜元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