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天津银龙集团科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科贸”或“债务人”),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5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银龙科贸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 33,050 万元;
? 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 无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或“保
证人”)于 2025 年 6 月 6 日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盛支行(以下简称“天
津银行”或“债权人”)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银龙科贸向天津银行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2,500 万元,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2025年5月15日
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同意为银龙科贸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
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及2025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关于公司2025年对外担保预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2)。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法定代 注册地 主要办 注册资
被担保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日期 主要股东
表人 点 公地点 本
天津银龙 天津银龙预
天津市 天津市
集团科贸 谢志峰 91120113690654924X 500 万 2009/06/23 应力材料股
北辰区 北辰区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预应力钢材技术开发;预应力钢材、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水泥制品、木材、木制
经营范围 品、电信线路器材批发兼零售;吊装、搬倒服务;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有专、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1)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负债率 持股比例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天津银龙集团
科贸有限公司
(2)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负债率 持股比例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天津银龙集团
科贸有限公司
银龙科贸为银龙股份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包
含多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限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按法律规定、依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主合同双方协议主合同债务提前到
期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主合同项
下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限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债权人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
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债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主合同
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1)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
公证费、送达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上述全部费用,均计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本金外费用不
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债权人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
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债权人制作或保留的借款人办理提款、还款、付利
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债权人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
证明主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保证人不得以上述记录、记载、单据、
凭证为债权人单方制作或保留为由提出异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银龙科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金额在公
司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
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
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银龙科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银龙科贸稳健发
展,且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活动在
公司控制范围内。公司本次为银龙科贸提供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
风险均在可控范围,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78%;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孙公
司提供担保总额为 2.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51%。公司无逾
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