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
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
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双林汽
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6 月 15 日为
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5.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中业绩
考核指标,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等议案。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4 月 18 日为预留授
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双林汽
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编号:2024-046)。
《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7 月 1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5.21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6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33.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宁
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2022 年激励计划》”)、《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
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中 1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合计 15.68 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其中,涉
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4.48 万股(调整后),涉及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1.20 万股(调整后)。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
干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及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及 2024 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2024 年激
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已
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1 号》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
(四)公司本次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
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人数、归属数量等相关归
属安排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 1 号》及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本次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
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归属人数、归属数量等相关归
属安排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第 1 号》及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数量、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第
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数量、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