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
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瑞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强瑞技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
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471,7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0,826,094.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7,345,701.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261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分
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
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并进行严格的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金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额(万元) (%)
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 15,971.20 8,088.08 50.64%
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 6,575.22 1,133.41 17.24%
研发中心项目 5,796.70 2,746.82 47.39%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113.00 581.55 52.25%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184.32 104.61%
合计 33,456.12 16,734.18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超过 100%是因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理财获
得利息收益;相关数据尚未经审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赎回余额为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
人民币 8,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
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近期实施的市场化并购以及为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等
原因,导致公司流动资金出现暂时性缺口。为更好地开展公司的生产经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现有资金状况作出统筹安排,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与此同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
约潜在利息。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仅有利于满
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降低财务费用,符
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专户;
用途;
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各募集
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
险投资。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8,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将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
保募集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募投项目建设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相关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 __________
张 华 钟 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