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提 案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目 录
提案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切实履行公司及
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
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经营
取得了较好的业绩。现将董事会 2024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有者的净利润 16932 万元,较上年同期 23451 万元减少 6519 万元,减幅
度实现水力发电销售收入 35164 万元,较上年同期 27506 万元增加 7658 万
元,增幅 27.84%;实现风力发电销售收入 20805 万元,较上年同期 18907
万元增加 1898 万元,增幅 10.04%;实现光伏发电销售收入 402 万元,较上
年同期 223 万元增加 179 万元,增幅 80.27%;实现房地产销售 1935 万元,
较上年同期 101764 万元减少 99829 万元,减幅 98.10%。
二、 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及其成效
(一)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完善《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内幕信
息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制度,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
形成更加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组织架构、
梳理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内部控制手册》,全面提升公司的内控管理质
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积极组织董事、高管人员参
与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能力,切实加强董事、高管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
(二)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顺利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9 次会议,其中正式会议 3 次,临时会
议 16 次。所有会议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会议内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董事
和高管人员的提名、对外投资、为子公司担保、制度修订等重大事项。董
事会在审议每个议案前,力求做到深入分析、充分研讨和审慎决策,确保
决策科学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通过 48 项议案,没有董
事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形。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公告刊登的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号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1.审议《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
十二次临时会议 案》。
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2.审议《关于放弃回购国开发展基金公司所持有的厦
十三次临时会议 船重工第四期股权的议案》;
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临时会议
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事长的议案》;
十五次临时会议 2.审议《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案》。
股本的预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5.审议《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次会议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况的汇总报告》;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临时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临时会议
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1、审议《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
十八次临时会议 案》。
德霞浦海上风电 B 区项目的议案》;
德霞浦海上风电场 B 区项目配套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
案》;
的议案》。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申请项目贷款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临时会议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2、审议《关于新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十次临时会议 议案》;
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
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闽电(寿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临时会议
闾峡风电场风机消缺和综合性能提升(三期)项目议
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临时会议
综合授信的议案》;
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临时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1、审议《关于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十五次临时会议 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示范项目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1、审议《关于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
十六次临时会议 闽电(霞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临时会议
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
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公告刊登的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号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时股东大会 6、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案;
案。
时股东大会
大会 6、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的议案。
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按照
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
相关事项。
(1)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长能够按照规定依法召集、主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采
取措施确保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督促公司及时将经营动态信息、董事会
各项议题的相关资料提供给董事会成员;督促董事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
督促公司切实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严格遵循公开做出的承诺,忠实、勤勉地履
行所承担的职责,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或按规定履行委托手续,主动积极
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充分发挥专业和信息方
面的优势,深入讨论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各抒己见。除参加会议
时间外,独立董事还安排时间亲自到分子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了解,认真履行应有的监督
职能。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
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2)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要求,本着勤勉
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议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公司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有关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变更、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等
重要事项,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协助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对公司高管进行考核。审议签订《福建闽东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进一步推动相关契约文本的规
范化、科学化、精准化,激发经理层成员的活力和创造力,助推企业高质
量发展。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董事、高管架构及岗位职责,研究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选择程序并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选提出建议,确保公司管理层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提高。报告期内,召开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 4 次,完成了 2 名董事及 2 名独立董事的提名更换工
作,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
规定切实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为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事项提出可行性建议,对优化公司经营结构,对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自觉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期内,公
司董事会共披露 103 份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
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
公司董事会严格并有效执行已制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废止《外部信息使
用人管理制度》并修订合为《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依法登记和报备工作。在重大事项筹划审议期间、定期报告编制期间,
做到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并按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及其买
卖公司股票衍生品种的登记和报备工作,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
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动了解和收集投资者关注的
问题,并以公告、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回答或电话回复等方式及时回
应投资者。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并通
过专线电话、董秘邮箱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互动平台等多渠道主动加强与投
资者联系和沟通,及时答复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平台上提出的各种问题,
听取中小投资者相关建议,回复投资者网上提问累计 68 条,有效地增进了
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通过“价值在线”小程序举行公司 2023 年度网上业
绩说明会,现场解答投资者的提问,进一步增强了与投资者交流的广度与
深度;积极做好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等主流官方媒体的合作,保证对外沟通渠道畅通。为更加有效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年度联合国泰君安证券宁德营业部,
在公司举办了“《股东来了》走进上市公司”活动,通过活动向广大中小
投资者普及权益知识,提升公司在二级市场形象。公司 2023-2024 年度在
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级评价中,被福建省上市公司协会评为 A 级。
(三)审慎决策重大事项,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围绕年度工作
目标,抢抓机遇,通盘谋划,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发展动能不断增强。报
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德
霞浦海上风电场 B 区项目配套 220kV 送出线路工程(含间隔改造工程)的
议案》,对 220kV 岚后变霞浦海上风电场 B 区间隔(即东冲集控站间隔)
设备进行改造;审议通过《关于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德
霞浦海上风电 B 区项目的议案》,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
各自持股比例对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投资建设宁德霞浦海
上风电 B 区项目、审议《关于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由省投资集团与闽东电力按各自股比,以现金出资方式对项目公司增资,
两项议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关于福建闽电新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投资建设宁德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光伏示范项目的议案》,既贯
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又扩大公司新能源电力装机规模。
三、2025 年董事会工作思路
求,在国家“2030 年实现碳达峰,2060 年实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指引下,
聚焦“做大资产总量、瘦身健体、提升能力、经营业绩考核改革、风险防
控”五大方面,强化资本运作、项目储备,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经营管理
质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持企业发展与规范并重,存量与增量并
举,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
全,致力于将闽东电力打造为股东信赖、员工自豪、投资者青睐的可持续
发展企业。
(一)持续优化产业布局
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存
量增效、增量做优、提升质量和做大总量,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一是全
力推动项目并购。持续加强与大股东在能源产业上的联动,积极探索区域
内外优质能源项目,多渠道寻求并购机会,实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二
是持续加大项目攻坚。加大力度推进海上风电项目进展,积极参与区域内
海上风电项目的竞争配置;结合乡村振兴,推进宁德区域分布式光伏项目
的开发建设;有序推进在建光伏项目尽早投产。三是探索拓展布局新兴产
业。依托地域和主业优势,在发展清洁能源的基础上,围绕四大主导产业
及其上下游产业链,结合区域招商引资政策,探索投资新型业态的能源综
合利用业务。
(二)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主动与机构投资者沟通、交流,
充分听取并采纳机构投资者从专业角度对公司治理提供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规范及实施细则》的要
求,及时公开机构投资者参与治理的情况及效果。二是加强投资者权益保
护工作,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内幕信息登记、保密
和管理工作,并根据《证券法》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要求。三是重视扩
大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加强对内部信息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
防范内幕交易,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维护信息
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规定,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一是按规范披露公司定期报告、股东会
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重大交易事项、对外担保事项、重大诉
讼和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以及其它应披露事项,督促公司不以新闻发布
会或答记者问等方式代替公司公告。二是在信息披露前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不泄露公司的内幕信息,不进行内幕交易,确保公司全体股东平等获得信
息。三是不断规范自愿性披露和持续性披露的内容,遵守公平原则,充分
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
根据监管及经营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各项治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
一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新一届董事换届事项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
调整工作。二是围绕企业制度建设,对现有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
分析,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做好各项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强化制度刚
性执行。三是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确保董事会、股东会召
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合法合规。四是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注重集体
决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新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团结全体员工,奋
力进取,加快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提案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出发,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事会对公司的
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
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了14项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序 召开 监事会 参会监 召开 审议
审议的议题
号 日期 届次 事 方式 结果
黄祖
荣、张 1、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八届 娜、
监事会 郑希 现场
第十三 富、 召开
日 2、审议《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
次会议 温巧
容、
褚东倩
全票
通过
黄祖 2、审议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八届 荣、
监事会 张娜、 现场
第十四 温巧 召开
日
次会议 容、
褚东倩 4、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的预案》;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黄祖
荣、
第八届 张娜、
监事会 郑希 现场
第十五 富、 召开
日
次会议 温巧
容、
褚东倩
黄祖 1、审议《关于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增资的
荣、 议案》;
第八届 张娜、
监事会 郑希 现场
第十六 富、 召开
日 2、审议《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次会议 温巧
容、
褚东倩
黄祖
荣、
第八届 张娜、
监事会 郑希 现场
第十七 富、 召开
日
次会议 温巧
容、
褚东倩
黄祖
荣、
第八届 张娜、
监事会 郑希 通讯
第十八 富、 表决
次会议 温巧
容、
褚东倩
张娜、
第八届 郑希
监事会 富、 通讯
第十九 温巧 表决
次会议 容、
褚东倩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等方面审慎监督,并对有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列席4次股东大会、19
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较好的落实,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在2024年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
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并对重要事项发表审核意见,主要有: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
和决策情况进行审查、监督,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结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经核查,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及政策的规定,监事会同意该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遵守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等相关财务规章
制度,2024 年度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
记载。
(三)审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
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经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
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
值损失共计917.62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917.62万元。经审查,
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审查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
部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
认真审核,未发现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交易等行为。
(五)审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未发现内部控制明显缺陷。公司对内部控
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
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三、业务学习及调研情况
(一)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国家对证券市场监管重点和方向,结合新形势下国资
监管政策法规和有关要求,组织监事参加证监局组织的辖区内上市公司相
关主题等专题培训,同时集中对新《公司法》进行专题学习,不断学习了
解《公司法》修订对公司的影响并认真贯彻执行。认真学习《证券法》、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监
管部门推出的各项新规章制度,提升监事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
地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二)调研情况
报告期内,立足上市公司治理核心职责,围绕"监督赋能、价值创
造"工作主线,监事会深入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调研监督工作。组织
监事赴白城富裕风电场开展专项调研,重点考察新能源业务板块运营
管理模式,通过现场访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固定资产管理效能、
项目投资回报率等核心指标进行分析,督促管理层优化设备全生命周
期管理方案,提升资产运营效益。同时针对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实
施关键节点,组织监事配合经营部、法务部等人员前往营口开展调研
工作,协助相关资产处置工作。进一步强化监事深入基层的力度,做
到关口前移,促进监事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服务公司发展。
四、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
对董事会和经营层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会继续加强落
实监督职能,有效监督公司依法运作、合规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
工作,依法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相关办公会议,积极有序地开展
各项监督工作,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
规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提案 3: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努力下,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加强经营管理,努力控制成本费用,
取得良好成效。本年实现利润总额 19852.0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16941.50 万元,较上年同期 23451.19 万元减少 6509.69 万元,减幅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一)水力发、售电量完成情况
瓦时增加 23300.56 万千瓦时,增幅为 29.56%;完成售电量 100700.44 万千
瓦时(含外购电供给用户电量),较上年同期 78202.43 万千瓦时增加
期增加。
(二)风力发、售电量完成情况
瓦时增加 3301.36 万千瓦时,增幅为 8.73%;完成售电量 39933.18 万千瓦
时,较上年同期 36667.31 万千瓦时增加 3265.87 万千瓦时,增幅为 8.91%,
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完成闾峡风电场二期风机消缺和综合性能提升,可运
行机组数量及风电场风速较上年同期增加,使发、售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三)光伏发、售电量完成情况
增加 510.75 万千瓦时,增幅为 107.39%;完成售电量 978.04 万千瓦时,较
上年同期 468.84 万千瓦时增加 509.20 万千瓦时,增幅为 108.61%,主要原
因系本报告期投产项目较上年同期增加。
(四)房地产销售情况
付 27 个。
二、利润完成情况
(一)营业收入
住宅楼及部分写字楼、商铺交房并确认相关收入,本报告期确认售房收入
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营业成本
上年同期减少。。
(三)税金及附加
减少 1282.54 万元,减幅 52.8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东晟公司缴纳增值
税附加及土地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减少。
(四)销售费用
万元,减幅 67.6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东晟公司结转的营销代理费较上
年同期减少。
(五)管理费用
法定内退人员相关辞退福利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六)财务费用
期增加。
(七)其他收益
较上年同期 593.10 万元增加 12.57
万元,增幅 2.12%。
(八)投资收益
增加。
(九)信用减值损失
加 179.35 万元,增幅 180.51%(损失增加)。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应收风
电能源补贴款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十一)资产减值损失
少 509.03 万元,减幅 62.21%,主要系上年同期计提地下车位等存货减值
(十二)资产处置收益
(十三)营业外收入
上年同期增加。
(十三)营业外支出
加。
(十四)利润总额
上年同期减少。
(十五)所得税费用
较上年同期减少。
(十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本费用等变动综合影响所致。
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65511.37 万元、负债总额 110109.51
万元、所有者权益 255401.86 万元。
(一)2024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 365511.37 万元,较年初数 338149.62
万元增加 27361.75 万元,增幅 8.09%,主要原因系:
万元,增幅 49.2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闽电福源、闽箭霞浦及蕉城闽电
公司将股东借款置换为银行借款。
补贴较年初增加。
元减少 6198.29 万元,减幅 21.7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将部分写字楼转
为自用办公楼。
初 15317.99 万元增加 7065.00 万元,增幅 46.1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向
霞浦闽东海上风电增资 6860.00 万元。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万元,较年初 9391.28 万元增加 5385.71 万元,增幅 57.35%,主要原因系
本报告期确认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参股公司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工程项目转固、东晟广场写字楼部分楼层转自用及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共同
影响所致。
万元减少 1387.78 万元,减幅 77.3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古田县鹤塘镇
西洋村食用菌+光伏示范项目完成转固,在建工程减少。
(二)2024 年 12 月末负债总额 110109.51 万元,较年初数 87679.25
万元增加 22430.26 万元,增幅 25.58%,主要原因系:
长期借款)总额较年初增加 23122.75 万元,增幅 75.93%,主要原因系本报
告期闽电福源、闽箭霞浦及蕉城闽电公司将股东借款置换为银行借款。
支付工程尾款增加。
元增加 64.86 万元,增幅 81.69%,主要原因系预收租金较年初增加。
及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2952.54 万元,较年初数 21690.48 万元增加 1262.06
万元,增幅 5.82%,主要原因系确认法定内退人员相关薪酬增加。
(三)
万元增加 4931.49 万元,增幅 1.97%,主要原因系:①本报告期确认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6941.50 万元;②本报告期确认少数股东权益-24.40
万元;③因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及其他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
其他综合收益减少 2971.32 万元;④本报告期专项储备余额增加 81.12 万
元;⑤本报告期分配现金股利 9159.03 万元。
四、现金流情况
(一)202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2232.67 万元,较上年
同期 6664.40 万元增加 15568.27 万元,增幅 233.6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
期售电收入收到的电费款较上年同期增加及本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
年同期减少。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9463.58万元,较上年同期3837.53
万元减少33301.12万元,减幅867.7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银行理财产品
净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及向霞浦闽东海上风电增资6860.00万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587.62 万元,较上年同期
-16679.86 万元增加 28267.48 万元,增幅 169.4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
向银行借款取得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提案 4: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 临
-09)。
提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9,324,750.2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为-15,654,493.7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
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并且公司年度盈利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
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仍有剩余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因公司 2025 年将继续向海上风电项目等投入大量资金以促进公司的长
期发展,为应对市场变化或其他潜在的财务风险,保留更多的财务灵活性,
建议 2024 年度不进行股利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不提取任意公
积金。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以及投资开发海
上风电项目、光伏项目等,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提案 6: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党委会研究,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拟续
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拟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理由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
注册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
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
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闽东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 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
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
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
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
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
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3 次、自律
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启盛,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楚彬,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庄峻晖,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
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启盛、朱楚彬及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庄峻晖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
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
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
收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拟向公司收取的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其
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总费用与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
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公
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本
年度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及《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第十三条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以续聘。”“第十四条除法律法规
另有强制性规定情况外,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因业务需要公司拟续聘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可以不再开展选聘工作,由
公司审计部将审计服务需求和审计费用报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续聘。”等关于会计师事
务所续聘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提高审计工作
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同时审计部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及在各被审计单位和各部、室中对其 2024 年度审计服务进行了满意度调查,
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符合 2024 年度挂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服务一
览表》备注第 2 点若成交人服务期满 1 年,经招标人评价服务质量为良好
的情况下,采购人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同意续聘后,可以继续聘请成交人提
供审计服务。鉴于上述,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
听取: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温步瀛)
本人作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在2024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
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
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温步瀛,1967年10月出生,博士。曾任福州大学副教授。现任福州大
学教授,兼任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成票。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施细则》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议了公司报告期
内的定期报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有关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变
更、其他应收款坏账核销等重要事项,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
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董事、高管架构及岗位职责,
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选择程序并对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提出建议,确保公司管理层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提高。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4次,确保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
聘工作的顺利完成。
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协助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
报告期内,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福建闽
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根据《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对公司高管进行考核并通过了薪
酬考核结果。
研究分析,持续强调主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议 6 次,确保战略规划与行业及产业发展趋势相符,并充分发挥
资本运作平台的作用。
(四)出席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
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
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
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
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
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
(二)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黄建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
王静女士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四、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地审
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所有应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我们高度重视实地走访调研工作。2024年我们在
公司相关人员陪同下先后走访了霞浦闾峡风电场、霞浦三沙紫菜园光伏发
电项目、福鼎桑园水电站,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听取相关汇报,深入
了解各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并提
出合理化建议。
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各位董事、监事、高管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4
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与全力支持。2025年,本人将更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
作。
特此报告。
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邹雄)
本人作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在2024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
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
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邹雄,1963年12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律师,已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曾任福州大学机械系、数学系辅导员、分团委书记,福建中
华职业大学社科系讲师、副教授,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长/
院长。现任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福建天长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阳
光学院法学院兼职教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
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
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成票。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施细则》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议了公司报告期
内的定期报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对董事会科学决策、
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协助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根
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对公司高管进行考核。
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董事、高管架构及岗位职
责,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选择程序并对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提出建议,确保公司管理层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提高。
报告期内,主持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1次,确保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选聘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出席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易、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
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
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
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王静女士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四、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地审
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所有应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我们高度重视实地走访调研工作。2024年我们在
公司相关人员陪同下先后走访了霞浦闾峡风电场、霞浦三沙紫菜园光伏发
电项目、福鼎桑园水电站,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听取相关汇报,深入
了解各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并提
出合理化建议。
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各位董事、监事、高管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4
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与全力支持。2025年,本人将更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
作。
特此报告。
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兆迎)
本人作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在2024年度中,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
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
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兆迎,1971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
会计师、管理咨询师。曾任福建省屏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督查科副
科长、信息科科长、党支部组织委员,福建省屏南县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
常务副主任,闽东远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上海中和成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总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项
目经理,上海中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现任上
海中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要求,主持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4 次,本着
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认真
审议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重要事项,对
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协助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根
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对公司高管进行考核。
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了解公司董事、高管架构及岗位职责,
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选择程序并对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提出建议,确保公司管理层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提高。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1次,确保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选
聘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出席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易、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审核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
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
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
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王静女士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四、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地审
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了所有应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我们高度重视实地走访调研工作。2024年我们在
公司相关人员陪同下先后走访了霞浦闾峡风电场、霞浦三沙紫菜园光伏发
电项目、福鼎桑园水电站,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听取相关汇报,深入
了解各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并提
出合理化建议。
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各位董事、监事、高管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4
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与全力支持。2024年,本人将更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
作。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