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零二五年五月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张 旦 庞文轶 李永坚 郑 功
郑良才 胡立一 李亨生 赵升吨
刘锡琳 唐曙宁 邬建明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上市公司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周 致 李伟斌 杨建斌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
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兼任董事的除外):
柯尊芒 王石麟 刘明君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本报告书/本发行情况报
指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
告书
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重组报告书 指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指
资产重组 的方式购买无锡微研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发行方案 指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
宁波精达/公司/本公司/上
指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成形
指 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
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指 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通商集团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宁
指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波市国资委
《公司章程》 指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
《股份认购协议》 指 司签署的《关于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指 司签署的《关于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议》
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高昇投资有限公司、蔡磊明、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
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方 指
业(有限合伙)
、曹艳、谢欣沅、胡冠宇
各方/交易各方 指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
双方/交易双方 指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
标的公司/无锡微研/目标
指 无锡微研有限公司(原名:无锡微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标的资产/拟购买资产 指 无锡微研 100%股份
高昇投资/高昇投资有限 WEALTH FUSION INVESTMENTS LIMITED (高昇投資
指
公司 有限公司)
微研和兴 指 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
指 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准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24 年 4 月 30 日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证券交易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所
中国模协 指 中国模具工业协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实施细则》 指
则(2025 年修订)
》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包
过渡期 指
括当日)止的期间
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完
交割日 指
成之日
独立财务顾问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竞天公诚、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审计机构、备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考审计机构
金证评估、资产评估机
指 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构、评估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审计报告》 指
XYZH/2024NJAA2B0142 号审计报告
《评估报告》、《资产评 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金证评报字
指
估报告》 【2024】第 0336 号评估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备考审阅报告》 指
XYZH/2024NJAA2B0143 号审阅报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
《法律意见书》 指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DM JINGDA MACHINE (NINGBO) CO., LTD
成立日期 2002 年 8 月 15 日
上市日期 2014 年 11 月 11 日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603088
股票简称 宁波精达
注册资本 437,871,840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旦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园区
联系电话 0574-87562563
联系传真 0574-87562563
公司网站 http://www.nbjingda.com.c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42151748P
换热器设备、精密成形压力机、自动化设备、机械设备、机械设备
的原辅料、机械配件、模具的设计、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实
经营范围 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注册资本 32,258,062 元尚未完成
工商变更手续。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关于<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
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发行相关的议案;
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
案的议案》、《关于<宁波精达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宁波
精达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发行相
关的议案;
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无锡微研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事项的批复》(甬国资办〔2024〕39 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方案;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议结果
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651 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出具的
XYZH/2025NJAA2B024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5 年 5 月 27 日,独立财务
顾问(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成形控股缴付的认购资金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出具的
XYZH/2025NJAA2B024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民生证券
将扣除承销费用(含增值税)1,000,000.00 元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
截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发行人向成形控股发行 A 股股票 32,258,064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999,997.12 元。扣除本次发行发生的相关中介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 2,242,562.3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77,757,434.74 元,
其 中 计 入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32,258,064.00 元 , 转 入 资 本 公 积 为 人 民 币
(三)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
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
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二)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成形控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股股东成形控股
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公司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即2024年4月30日。经公司与认购方协商确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7.69元/股的80%(交
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确定为6.16元/股。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方法如
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
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假设以上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宁波精达于2024年5月31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
股本437,897,0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5.87元/股。
宁波精达于2025年5月12日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分配实施前总
股本437,871,8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9元(含税)。本
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公司已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
权益分派,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
行价格进行除息,发行价格由5.87元/股调整为5.58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5.58元/股。
(四)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金额预计不超过18,000.00万元,认购方认购的股份发行数量=募集
配套资金总金额/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根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
根据前述认购金额及发行价格计算,成形控股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A股
股票的认购数量为32,258,064股,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且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股份对价
的100%。
(五)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9,999,997.12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2,242,562.38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交所的相关规定和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成形控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之
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发生变更,则锁定期相
应调整。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成形控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成形控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所获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
限届满后尚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61014858X5
成立日期 1995 年 1 月 23 日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亨生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 267 号 2207 室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实业投资;实业投资咨询;实业投资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未经
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
经营范围
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成形控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
排的说明
最近一年,发行人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如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发行人
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
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本次发行对象成形控股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成形控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
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
的备案。
(五)关于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
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
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C3、C4、C5。本次宁波精达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
的投资者均可认购。
经核查,成形控股被认定为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 C4 的普通投资者,风险
承受能力等级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和《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六)关于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本次发行对象成形控股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或合法自
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信托、受托持股、结构化安排的情形,也不
存在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除发行对象外的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不存在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发行人未向发行对象作
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合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顾伟
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电话 021-80508866
传真 021-80508899
赵亚南、冯韬、苏研、盛立伟、肖文韬、佘元中、陈亮、杜凯恩、
经办人员
赵一明、吴士明、倪闻清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赵洋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电话 010-58091000
传真 010-58091100
经办律师 陆婷、邓盛、马宏继
(三)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 谭小青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电话 010-65542288
传真 010-65547190
签字注册会计师 石柱、罗文龙、罗玲
第二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 (股)
宁波成形控股有限 无限售条件
公司 股
无限售条件
股
有限售条件
股
宁波广达投资有限 无限售条件
公司 股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银 无限售条件
万全盈 11 号私募证 股
券投资基金
宁波精微投资有限 无限售条件
公司 股
无限售条件
股
无锡微研和兴投资
有限售条件
股
伙)
有限售条件
股
无限售条件
股
合计 261,730,624 55.67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
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 (股)
无限售条件
股
无限售条件
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 (股)
有限售条件
股
无限售条件
股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
无限售条件
股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无限售条件
股
无限售条件
股
无锡微研和兴投资合伙企 有限售条件
业(有限合伙) 股
有限售条件
股
无限售条件
股
合计 293,988,688 58.52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
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三)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成形控股,实际控制人均为宁波市国资
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成形控股,实际控制人均为宁波市国资
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 32,258,064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假设以 2025
年 5 月 20 日的股本结构为基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发行数量
股东类别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数量
(%) (%)
有限售条件股 34,536,814 7.35 32,258,064 66,794,878 13.30
无限售条件股 435,593,088 92.65 - 435,593,088 86.70
合计 470,129,902 100.00 32,258,064 502,387,966 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
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有利于公司优化
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及盈利能力,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
的保障。
(三)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
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本次发行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
会对上市公司现有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
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自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本次交易的注册批复文件之日至本报
告书出具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不存在因本次发
行而发生变动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为本次发行导致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产生其他的关
联交易。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发行过程
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认为: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
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并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议通
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本次发行的发行及定价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独立财务顾问(主
承销商)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
的要求。发行人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
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发行人本次
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
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
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法律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程序,
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或授权均为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依法可以实施;本次发行
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已对《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赵亚南 冯韬 苏研
财务顾问协办人:
佘元中 盛立伟 肖文韬
法定代表人:
顾伟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
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
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赵洋
经办律师:
陆婷 邓盛 马宏继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XYZH/2024NJAA2B0142)和《备考审阅报告》(XYZH/2024NJAA2B0143)
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
所出具的相关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签字注册会计师:
石柱 罗文龙 罗玲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民生证券账户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5NJAA2B0241 ) 和 《 宁 波 精 达 账 户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5NJAA2B0242)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相关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
况报告书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签字注册会计师:
石柱 罗文龙 罗玲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园区
电话:0574-87562563
传真:0574-87562563
联系人:刘明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
报告书》之签章页)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