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05 证券简称:苏州规划 公告编号:2025-040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林洪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
司《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含预留)由 10.80 元/股调整为 8.13 元/股,将授予数量由 83.25 万股调整为
予数量由 16.65 万股调整为 21.6764 万股。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苏州规划
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首次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
规定。经核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6 月 3 日,向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苏州规划
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第一期(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