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为股份: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30 18: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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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在苏州市吴江区大兢路 8 号办公楼 1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政
辉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核对,
认为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条件。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及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等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6,667.52 万元(含发
行费用),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
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
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由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⑤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
额本息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
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及其他原因引起公司
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
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格,P0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
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
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
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
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用于转换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份回购、业绩承诺导致股份回购及为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
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
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将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
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
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
换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
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
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
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
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
其他原因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
增加的股本)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
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
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
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
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
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 为当期应计利息;
  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股票同
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
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
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
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
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
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制定了《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明确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召集召开
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等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
过 196,667.5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拟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钙钛矿叠层太阳能电池装备
         产业化项目
          合计              213,797.52     196,667.52
  注: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
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17,130.00 万元。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发
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将根
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
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为准)
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
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
级。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
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
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况、
发展战略、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分析了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
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
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等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
业和发展状况、发展战略、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充分,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项目实施的
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效益等相关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全面了解。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及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及综合
竞争实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
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以下简称“苏亚金诚”)鉴证,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有利
于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对
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的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符合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
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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