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网壹创: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9 17:39:2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 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25-051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
总股本 236,942,730 股为基数,向公司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3,694,273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
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
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本预案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分配比例(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现
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6,942,73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履行相应的
调整程序。公司将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对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履行相应调整程序。
诺:本人/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
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
作相应的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 520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冯倩雯
  咨询电话:0571-85088289
  传真电话:0571-8508828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壹网壹创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