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简称:中国中冶 A 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 2025-031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
“公司”及“本公司”)董事
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德勤华永”)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安永华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关于审计师招投
标的相关安排,公司拟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
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
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
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04 人,从业人员共
过 270 人。
德勤华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人民币 3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 亿元。德勤华永为 58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3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2.60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
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
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
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
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
名 2021 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 2022 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
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
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文龙先生,自 2005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陈文龙先生拟于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宏宇先生,自 2008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5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周宏宇先生拟于
质量控制复核人许朝晖先生,自 1995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
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9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
业会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许朝晖先生拟自 2025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或沟通后协商
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 2022-2024 年度聘请安永华明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
年至 2024 年度,安永华明均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意见。在聘期内,安永华明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
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安永华明开展
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相关规定
及本公司关于审计师招投标的相关安排,公司拟改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宜与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沟通,安永华明对本次变更事宜无
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进行了事前审查。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
略需要和审计需求,基于对德勤华永的审计工作经验及审计质量、行业知识及技术实
力、独立性及客观性、审计费用及市场声誉,以及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团队的工作能
力及经验、规模及架构的充分考量,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具备专业胜任
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因此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中国中冶 2025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