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6 证券简称:侨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 3,527,606 股,总股本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 396,572,394 股,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
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0.80 元(含税)】,即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 股=31,725,791.52 元/400,100,000 股×10 股=0.792946 元(保留六位小
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总股
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0792946 元/股(按
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3,527,606股后396,572,394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余额)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7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
调整后上述部分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16.68 元/股。
票归属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
总额÷总股本×10 股=31,725,791.52 元/400,100,000 股×10 股=0.792946 元(保留六
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
利=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0.0792946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不四舍五入)。
七、咨询机构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