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所需事项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8,950 万元。
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5 年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17)。
近日,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宁市西乡塘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西乡塘支行”)申请
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百跃
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跃农牧”)为公司上述融资事
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全资子公司为上市
公司担保额度以内,且百跃农牧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无需履行
其他审批程序。
公司全资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担保余额和可用担保额度在
本次担保前后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已审批 已使用 剩余可使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实际担保余额 实际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公司全资
公司 32,930 37,930 88,950 42,950 46,000
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 年 4 月 19 日
注册地点: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奉强
注册资本:34,636.2262 万元
经营范围:对农业、渔业、食品加工业、环保业、教育文
化产业、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业的投资;生产、加工及销
售:配合饲料、饲料原料(包括鱼粉、鱼油、豆粕、菜粕等);
研究开发生物技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禽养殖与销售(具体
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对水产品养殖及加工技术的研究
与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
企业策划、咨询服务;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除国家专项规定外);
计算机软件开发;场地租赁;普通货运(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
准的为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
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方百跃农牧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单体)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资产总额 2,933,627,987.98 2,747,883,332.97
负债总额 1,847,820,100.82 1,655,082,255.15
银行贷款总额 1,132,491,162.39 874,892,360.62
流动负债总额 1,224,999,892.76 1,207,764,547.09
非流动负债合计 622,820,208.06 447,317,708.06
净资产 1,085,807,887.16 1,092,801,077.82
营业收入 36,807,691.41 282,734,140.66
利润总额 -13,967,130.44 -12,222,973.81
净利润 -13,329,296.86 -17,580,923.76
或有事项:无。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百跃农牧与中国银行西乡塘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
为公司与中国银行西乡塘支行自 2025 年 5 月 22 日起至 2026 年
他授信业务合同(包括对上述合同的修订或补充协议)中,约定
属于本合同项下的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
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及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
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
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
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
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
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
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
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
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
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作为被担保人资信
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事项风险
可控,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
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
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
为54,400万元(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余额为51,54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
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4年12月
除前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方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