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5-050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4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金融
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354.91 亿元人
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申
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
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345.11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00.44 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
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
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参股公司
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间接参股的萧县鑫生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鑫立恒新
能源有限公司和上海开鑫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
要时,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对外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 5,500 万元,担保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
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对参股
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2025 年度公司(含
控股子公司)在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
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336.69 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
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
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
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过 117.42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民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营或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5.58 亿元人民
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
担保额度。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期
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
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的担保额度内,将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协鑫智算科技(苏州)有限公
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共计 5,789 万元分别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
盐城市鑫铄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来宾协晟新能源有限公司、梧州鑫瑞电力有限公
司、广州协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漳州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州福鑫新能源
有限公司使用,将原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吉林亿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共计 547 万元分别调剂至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合
肥协之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江华协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调剂后可
经审批担 已调剂使 本次调剂 调剂后担 调剂后担
被担保人 使用担保
保额度 用额度 担保额度 保额度 保金额
额度
协鑫智算
科技(苏
州)有限
公司
盐城市鑫
铄辉新能
- - 778 778 778 -
源有限公
司
来宾协晟
新能源有 - 1,618 715 2,333 2,333 -
限公司
梧州鑫瑞
电力有限 - - 672 672 672 -
公司
广州协鑫
新能源开
- - 348 348 348 -
发有限公
司
漳州福鑫
新能源有 - 880 1,276 2,156 2,156 -
限公司
调剂后可
经审批担 已调剂使 本次调剂 调剂后担 调剂后担
被担保人 使用担保
保额度 用额度 担保额度 保额度 保金额
额度
福州福鑫
新能源有 945 - 2,000 2,945 2,858 87
限公司
吉林亿联
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
司
合肥协之
辉新能源 - - 127 127 127 -
有限公司
江华协恒
新能源有 - 755 420 1,175 1,175 -
限公司
合计 25,045 3,653 - 28,698 24,647 4,051
预计新设立公司等)”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共计 723 万元分别调剂至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子公司来宾协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广州协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使
用。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经审批担保 已调剂使用 本次调剂担 调剂后担 调剂后担 调剂后可使
被担保人
额度 额度 保额度 保额度 保金额 用担保额度
其他控股
子公司
(含预计 200,000 - -723 199,277 51,285.20 147,991.80
新设立公
司等)
来宾协晟
新能源有 1,618 - 715 2,333 2,333 -
限公司
广州协鑫
新能源开
发有限公
司
合计 201,958 - - 201,958 53,966.20 147,991.80
三、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渤海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了《保证协议》,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
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向渤海银行苏州分
行申请的本金为 5,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渤海银行苏州分行基于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对协鑫智慧能
源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1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协议》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人
民币。
司(以下简称“石家庄协众”)与鑫源融资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鑫源租赁”)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约定石家庄协众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
司秦皇岛金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金鑫”)向鑫源金租申请
的本金为 3,390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所担
保的主债权为鑫源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秦皇岛金鑫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
权期限 8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股权质押协议》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3,390 万
元人民币。
下简称“南商银行苏州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盐城市鑫铄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鑫铄辉”)向南商银行苏州
分行申请的本金为 778 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借款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南商银行苏州分行基于固定资产借款主合同对盐城鑫
铄辉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7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778 万元人民
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协鑫”)分别与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海西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广西协鑫
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来宾协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宾协晟”)向海
西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715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海西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
对来宾协晟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8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 0 万元人民币。
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广西协鑫为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梧州鑫瑞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鑫瑞”)向海西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海西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梧州鑫瑞享有的全部
债权,主债权期限 8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 0 万元人民币。
东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协鑫新能源”)分别与海西金租签
署了《保证合同》和《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广东协鑫新能源为下属控股子公
司广州协鑫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协鑫开发”)向海西金租申请
的本金为 348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海西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广州协鑫
开发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8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 0 万元人民币。
行(以下简称“永丰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
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州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福鑫”)
向永丰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本金为 2,1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5 年 1 月 20 日至 2036 年 1 月 20 日期间福州福鑫
在 2,10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永丰银行上海分行办理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
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2025 年 4 月 28 日,协鑫智慧能源与永丰银
行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约定将上述最高担保本金金额
调整为 2,473.3 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及变更协议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
额为 2,473.3 万元人民币
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漳州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漳州福鑫”)向永丰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本金为 880 万元人民币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4 年 5 月 31 日至 2038
年 5 月 31 日期间漳州福鑫在 880 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永丰银行上海分行办
理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2025 年 3 月 24 日,
协鑫智慧能源与永丰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约定将
上述最高担保本金金额调整为 1,540 万元人民币。2025 年 4 月 28 日,在 2025 年
高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约定将上述最高担保本金金额调整为 2,156 万元人民
币。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及变更协议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
额为 2,156 万元人民币。
徽协鑫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协鑫”)分别与苏州金融租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质押合同》,约定
公司和安徽协鑫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合肥协之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合肥协之辉”)向苏州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127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
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苏州金租
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合肥协之辉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10 年,具体以
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 127 万元人民币。
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
押合同》,约定公司和安徽协鑫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华协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华协恒”)向长江金租申请的本金为 420.389348 万元人民币融资
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
债权为长江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江华协恒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10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
金额为 420.389348 万元人民币。
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协鑫”)与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练市支行(以下简称“南浔银行练市支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
定协鑫智慧能源、嘉兴协鑫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州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湖州协鑫”)向南浔银行练市支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 1,000 万元人
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5 年 4 月 17 日至
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限公司(以下简称“巴中协鑫”)与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航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巴中协鑫向中航
租赁申请的本金为 1,750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中航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巴中协鑫享有的全部
债权,主债权期限为 10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万元人民币。
“成都银行华兴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绵
阳协鑫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协鑫”)向成都银行华兴支行申请
的本金为 1,570 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成都银行华兴支行基于固定资产贷款主合同对绵阳协鑫享有
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10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以下简称“隆回协湘”)与中航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隆回
协湘向中航租赁申请的本金为 2,070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中航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隆回协湘
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12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以下简称“石门协湘”)与中航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石门
协湘向中航租赁申请的本金为 1,380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中航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石门协湘
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12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万元人民币。
司(以下简称“益阳协湘”)与中航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益阳协
湘向中航租赁申请的本金为 1,150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中航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石门协湘享
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12 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0 万元人民币
下简称“宿州鑫宋”)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租”)签
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宿州鑫宋为公司参股公司萧县鑫生新能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萧县鑫生”)向交银金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按 5%股
权比例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5 年 4 月 17 日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期间萧县鑫生在本金不超过 700 万元人民币额度内与交银金租办理融资
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700 万
元人民币。
公司(以下简称“高州协鑫”)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约定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高州协鑫向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各类银行
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按 16%比例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5 年
度内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
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640 万
元人民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担保情形 占 2024 年度经 占 2024 年度经
担保总额 审计合并报表 担保余额 审计合并报表净
净资产的比例 资产的比例
子公司对外担保
(不含对公司/子
公司的担保)
的担保
司的担保
的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累计对外担
保(含对公司/子
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