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1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单独持有公
司 5.48%股份的股东来建良先生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及股东参会成本,提请公司
董事会增加《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进行审议。上述临时提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对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
下:
现行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或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 更换应当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通
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过。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标明面值。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条 公司是以整体变更方式由杭 第二十条 公司是以整体变更方式由杭
州景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改制成立的股份有 州景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改制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由下列 7 名发起人组成: 限公司,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数为
发起人一:杭州行之远控股有限公司 名发起人组成:
以确认的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 发起人一:杭州行之远控股有限公司
缴 出 资 2,332.1760 万 股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以确认的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
缴 出 资 2,332.1760 万 股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年 10 月 9 日足额缴纳。
发起人二:杭州一米投资合伙企业(有 年 10 月 9 日足额缴纳。
限合伙)
发起人二:杭州一米投资合伙企业(有
以确认的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 限合伙)
缴 出 资 722.3040 万 股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以确认的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
缴 出 资 722.3040 万 股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年 10 月 9 日足额缴纳。
发起人三:杭州智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年 10 月 9 日足额缴纳。
(有限合伙)
发起人三:杭州智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以确认的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 (有限合伙)
缴 出 资 577.8432 万 股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以确认的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
缴 出 资 577.8432 万 股 ,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年 10 月 9 日足额缴纳。
发起人四: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 年 10 月 9 日足额缴纳。
公司
发起人四: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
以确认的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 公司
缴出资 528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10%,出资
以确认的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
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
缴出资 528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10%,出资
足额缴纳。
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
发起人五:杭州杭实赛谨投资合伙企业 足额缴纳。
(有限合伙)
发起人五:杭州杭实赛谨投资合伙企业
以确认的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 (有限合伙)
缴出资 498.1152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9.434%,
以确认的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
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缴出资 498.1152 万股,
占注册资本的 9.434%,
日足额缴纳。
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发起人六:来建良 日足额缴纳。
以确认的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 发起人六:来建良
缴出资 455.6640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8.630%,
以确认的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
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缴出资 455.6640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8.630%,
日足额缴纳。
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发起人七:嘉兴秘银晓风股权投资合伙 日足额缴纳。
企业(有限合伙) 发起人七:嘉兴秘银晓风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以确认的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
缴出资 165.8976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3.142%, 以确认的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方式认
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缴出资 165.8976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3.142%,
日足额缴纳。 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已于 2020 年 10 月 9
日足额缴纳。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董事组成,其中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 1 名,
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会议; 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 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
间行使董事会的其他职权,该授权需经由全 使董事会的其他职权,该授权需经由全体董
体董事的 1/2 以上同意,并以董事会决议的 事的过半数同意,并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作
形式作出。 出。
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内容应明确、具 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内容应明确、具
体,并对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体,并对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除非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有明确期限 除非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有明确期限
或董事会再次授权,该授权至该董事会任期 或董事会再次授权,该授权至该董事会任期
届满或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自动终止。 届满或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自动终止。
董事长应及时将执行授权的情况向董事会汇 董事长应及时将执行授权的情况向董事会汇
报。 报。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
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3 日以前通知全体 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3 日以前通知全体
董事。公司存在紧急事项时,经全体董事的 董事。公司存在紧急事项时,经全体董事同
过半数同意,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不受前 意,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不受前述会议通
述会议通知时间的限制,但应在合理时限内 知时间的限制,但应在合理时限内发出通知。
发出通知。通知方式为:专人送达、邮件、 通知方式为:专人送达、邮件、传真或者电
传真或者电话方式通知。 话方式通知。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召开可以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召开可以
采用电子通信方式。董事会决议以举手、书 采用电子通信方式。董事会决议以举手、电
面或电子通信方式进行表决。 子通信方式进行表决。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人士担任召集人。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
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 公司设副总经理 1 至 5 名,由董事会决
者解聘 定聘任或者解聘。
上述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
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