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胶股份: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1 21: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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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83        证券简称:聚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广州科金聚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2,093,02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60%)的股东广州科金聚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04,17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或自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 1,608,35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合计减持不超过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广州科金聚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科金聚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科金聚创             2,093,023      2.60%
   注:其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解除限售。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80, 417,822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额持有人的利益,决定实施减持。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60%);若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注销已回购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不
得超过 804,178 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得超过 1,608,356 股)。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13 日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的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25 年 8 月 26 日),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
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科金聚创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了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
公司股票。
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
满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本人/本企业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发行
人股份的,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
不进行减持。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科金聚创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情况,督促股东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
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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