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不提前赎回“博瑞转债” 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瑞生
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医药”、“公司”或“发行人”)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博瑞医药
本次不提前赎回“博瑞转债”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可转债的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1号)同意
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6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的发行费用人民币8,168,820.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831,179.25元。
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2号)文同意,公司46,500.00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瑞
转债”,债券代码“118004”。
根据《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
博瑞转债”自2022年7月1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2022年7月11日至2028年1月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4)。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
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4月28日至5月21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博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4.84元/股)的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博瑞转债”的审议程序
赎回“博瑞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不行使“博
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发行在外的全部“博瑞转债”。且在未来三个
月内(即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期间),如“博瑞转债”再次触发有
条件赎回条款,亦不提出有条件赎回方案。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在本次“博瑞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2日至2025
年5月2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未交易“博瑞转债”。
五、风险提示
公司以2025年8月22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
再次触发“博瑞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
行使“博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
其潜在影响,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博瑞医药本次不行使“博瑞转债”提前赎回权,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保荐机构对博瑞医药本次不提前赎回“博瑞转债”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
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博瑞转债”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丹青 邵 航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