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5-031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12.24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现将相关调整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
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富乐德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黄继章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四)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
的报告。
(六)2024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
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七)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
次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八)2025年05月0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九)2025年0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
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
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
废失效。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6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二)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达标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和“E”五个等级。在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届时根据限制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
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E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90% 80% 60% 0%
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
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在职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人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其对应的0.0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
属并由公司作废;有3人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为80%,其对应的0.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公司本次共计作废12.24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
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作
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
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本次
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自2025
年5月26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
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