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股东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发展资产”)持有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32,65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下称“杭州越骏”)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1,515,5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6%,发展资产与杭州越骏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74,167,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发展资产、杭州越骏拟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11,041,52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22,083,044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股东名称
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合计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持股数量 74,167,960股
持股比例 6.72%
司法划转取得:33,459,921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非公开发行取得:40,708,039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 74,167,960 6.72% 发展资产为杭州越骏的
有限公司、杭州越骏 控制方,发展资产与杭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州越骏为一致行动人。
(有限合伙)
合计 74,167,960 6.72%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越骏股权投资合伙企
股东名称
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33,124,566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1,041,522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2,083,044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6 月 12 日~2025 年 9 月 11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司法划转、非公开发行
拟减持原因 发展资产、杭州越骏资金规划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并承诺自股份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杭州越骏所持公司股
份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上市流通,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发展资产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存在任何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发展资产、杭州越骏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
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
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发展资产、杭州越骏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承
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