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48 证券简称:中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邮科
技”)大股东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国
华卫星”)持有公司股份 10,543,406 股,占公司总股本 7.7525%;股东航天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5,946,6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4.3725%。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4 年 11 月
人关系。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华卫星、航天投资计划自 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期间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
过 4,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即不超过 1,360,000 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
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以上减持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国华卫星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10,543,406股
持股比例 7.752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0,543,406股
股东名称 航天投资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5,946,600股
持股比例 4.372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5,946,6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原因
第一组 国华卫星 10,543,406 7.7525% 航天投资为国华卫
航天投资 5,946,600 4.3725% 星的实际控制人
合计 16,490,006 12.1250%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间(元/股) 披露日期
国华卫星 1,359,994 1.0000% 2024/12/23~ 24.00-26.24 2024 年 12 月 2 日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国华卫星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4,08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360,000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72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6 月 11 日~2025 年 9 月 10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资金安排
股东名称 航天投资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36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36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6 月 11 日~2025 年 9 月 10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资金安排
注:国华卫星与航天投资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任
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任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
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首次公开发行前,国华卫星、航天投资承诺如下:
成果。因此,本企业/公司具有长期持有发行人之股份的意向;
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可能。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 年内,若本企业/公司拟减持发
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
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发行
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进行减持: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执行。如相关规定修订的,本企业/公司将按照修订后的规定进行减持。
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届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进行减持,且将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关于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方
面的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本公司被认定为《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中规定的发行人的大股东期间,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
当在首次减持的 15 个交易日前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如相关规定修
订的,本公司将按照修订后的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且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
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 3 月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