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或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
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 50%,拟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高
于实际回购总量的 50%。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
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
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股东暂无未来 3 个月、6 个月的明确减持计
划,若未来 3 个月、6 个月内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及相关方将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
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股东大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的事项发生,以及股东大会审议不通过,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
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资本,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
部或部分无法授出从而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前次回购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55.00 元/股(含),回购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3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含),回购
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2023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3)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3-037)。
截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前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105,747,925 股的比例为 0.9456%。回购的最高价为 39.66 元/股,最低价为
等交易费用),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建议公司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5-026)。
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0)。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公司本次回购中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有关规定,公司应在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6)。
上述提议时间和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5/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总经理刘建德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8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7.5万股~62.5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35%~0.59%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6015280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
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注
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低
于实际回购总量的 50%,拟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
量的 50%。若公司未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亦将被注销。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
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
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
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
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上述不得回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
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80.00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
为375,000股至62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35%至0.59%。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股) 回购实施期限
的比例(%) 总额(万元)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或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其中,拟用于股权激
自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
量不低 于实际回 购总量的5
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资本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
回购总量的50%。)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
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
量。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不超过人民币 80.00 元/股(含),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
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股份总数 105,747,925 100.00 105,747,925 100.00 105,747,925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
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
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11,703.17 万元,流动资产 210,388.71 万元。按照本
次回购资金上限 5,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2.21%、2.36%、2.38%。
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以人民币 5,000 万元上限回购股份,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金为 117,605.16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并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
提高团队凝聚力、研发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公司长
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
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
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
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暂无明确回购期间增减持
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回购提议人、持股 5%以上股东暂无未来 3 个月、6 个月的明确减持计划,若
未来 3 个月、6 个月内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及相关方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刘建德先生递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5-026)。
(十三)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
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
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刘建德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2025 年
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
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注
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
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
司股份计划。若提议人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提议人及公司将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议人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
会上将投赞成票。
(十四)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或注销。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
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
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
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
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
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
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
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呈报、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
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
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四、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
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股东大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风险;
资本,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
部或部分无法授出从而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其他事项说明
(一) 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已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和 2025 年 5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
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和《关于回购股份事项
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6015280
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三)后续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
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