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票,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 6,680.6310 万股的 0.3716%。2021 年度权益分派及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授予价格调整为 12.81 元/股。
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管理骨干人员、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人员。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25%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25%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25%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第四个归属期 25%
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之日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足
以下要求:
归属安排 任职期限要求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至第一批次归属日,激励对象须连续任职不少于 12 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至第二批次归属日,激励对象须连续任职不少于 24 个月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至第三批次归属日,激励对象须连续任职不少于 36 个月
第四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至第四批次归属日,激励对象须连续任职不少于 48 个月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5 年 4 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
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
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率不低于 10%;
以 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率不低于 14%;
以 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率不低于 18%;
以 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四个归属期 2025
率不低于 22%;
注: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年度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公司的个人绩效考核每年在年中
和年末各实施一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A、B 三档,若激励对象当年的两
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有一次为 B,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计划归属份
额不得归属;除此外,其他考核结果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拟归属份额
可全部归属。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激励
计划的其他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黄益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
出具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向 479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24.8284 万股限制
性股票。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
(调整后) (调整后)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情况如下:
因分红送转导
归属价格 归属 归属 归属后限制
归属 取消归属的数量及 致授予价格/授
归属日期 (调整后) 数量 人数 性股票剩余
批次 原因 予数量的调整
(元/股) (股) (人) 数量(股)
情况
职,已不符合激励
分派及 2022 年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
度权益分派实
第一 归属,由公司作废。
施后,授予价格
个归 23.53 326,514 5 名激励对象 2022
调整为 23.53 元
属期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
/股,授予数量
果未达到规定标
的 145 股限制性股
票全部不得归属,
由公司作废。
职,已不符合激励
资格,其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 15,935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 2023 年 半 年 度
第二 归属,由公司作废。 权益分派实施
个归 22.61 101,800 364 207,071 9 名激励对象 2023 后,授予价格调
属期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 整 为 22.61 元 /
果未达到规定标 股。
准,其当期拟归属
的 1,708 股 限 制 性
股票全部不得归
属,由公司作废。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29,969 股。同意公司
为符合条件的 32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
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授予日
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本次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进入第
三个归属期。
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情形,符合归属条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前述情形,符合归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之日起至各批次归属
日,须满足以下要求:
激励对象符合归
属任职期限要求。
收入为 583,705.13
万元,2024 年公司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5 年 4 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 营 业 收 入 为
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 1,194,470.72 万元,
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营业收入增长率
为 104.64%,满足
不 低 于 18% 的 要
求,业绩指标符合
归属条件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职,不符合激励对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公司的个人绩 象资格,不得归
效考核每年在年中和年末各实施一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A、B 属;9 名激励对象
三档,若激励对象当年的两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有一次为 B,则激励对 绩效考核结果不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计划归属份额不得归属;除此外,其他考核结 达标,不得归属;
果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年拟归属份额可全部归属。 其余 325 名激励对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 象绩效考核结果
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达标,拟归属股份
可全部归属。
因此,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合计 325 名激励对象可归
属 129,969 股。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
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
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次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32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三、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数量
本次归属限制
获授的限制性 占获授限制性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数量(股) 股票数量的比
(股)
例
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人员
(266 人)
合计(325 人) 519,896 129,969 25.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
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325名激励对象进行
了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
次激励计划325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激励计划。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石头科技及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
符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
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上网公告附件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
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