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丁明明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明欣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英诺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英诺特进行持续督导,并出
具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或“报告期”)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项目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制定并严格执行持续督导
作计划。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保荐机构已与英诺特签署了保荐协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出修改的,应于修改后五个工作日内报上 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对协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协议的,协议相 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本报告期,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本报告期,英诺特未发生需公开发表声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 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本报告期,英诺特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
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
施等。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英诺特及其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相关法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律法规。本报告期,公司及其董事、监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执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行情况,公司《公司章程》、三会议事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规则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报告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期,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保荐机构核查了英诺特内控制度建立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与执行情况,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法规要求。本报告期,公司有效执行了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 相关内控制度。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英诺特已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保荐机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构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及时沟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英诺特在重要信息披露前一般与保荐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并提交公告文件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 进 行事先审阅,确保信息披露的合理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性、准确性。
券交易所报告。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对英诺特 2024 年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阅,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
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
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
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必
告。
要核实。
保荐机构对英诺特及其董事兼财务总监
赵秀娟于本报告期内收到北京证监局警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示函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并督促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
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除前述事项
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未发生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施予以纠正。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本报告期,英诺特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 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 本报告期,英诺特未出现应披露未披露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 情况。
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
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
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向交易所报告的
事项。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
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六
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
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
形。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
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
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
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
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
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
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保荐机构对英诺特募集资金的专户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存 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
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体外诊断行业每一次技术的更新都会对检测灵敏度以及准确性带来相应的提高,
同时也会对过去技术和产品产生替代。虽然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仍使用行业主流技术,
但如果未来行业技术发生重大革新,则现有产品存在被迭代或淘汰的风险,公司如
不能及时跟进研发新产品并通过产品注册,将因产品技术迭代不及时而失去市场竞
争力,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所处体外诊断行业的研发环节具有技术难度高、涉及学科多、研发周期长、
流程复杂的特点,且面临市场需求的变化和技术的迭代,对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
力要求较高。虽然公司建立了成熟的研发团队和高效的研发体系,并开展多个在研
项目,但若公司在未来的研发中无法针对市场需求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推出新产品、
在研项目研发失败或无法通过审批取得准入许可,可能影响公司业务发展规划,错
失市场机会,对公司长期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我国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进行严格监管,新产品须经过严格的注册审批程序,
取得准入许可才可进行销售。新产品进入国外市场也需满足其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
虽然公司已设立专职部门负责新产品的国内外注册认证,但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产
品注册认证的准入标准、流程以及周期存在差异,新产品的注册、备案仍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若未来国内外医疗器械准入标准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的新产品无法满
足相应的准入标准,则将对公司后续市场开拓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扎根体外诊断行业,通过多年的研发和生产过程中的不断尝试、改进和创
新,形成了目前的核心技术。公司核心技术一方面受已申请并获批的专利保护,另
一方面出于技术保密的原因,通过专有技术的形式进行保护,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
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虽然公司已通过专利和专有技术对核心技术进行了必要的保
护,但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有效地对核心技术进行保护,发生核心技术泄露,或出
现竞争对手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情况,可能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密,对公司经营造
成不利影响。
公司所属体外诊断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拥有一支专业强、素质高、协作
能力好、结构稳定的研发队伍是公司持续创新和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虽然
公司已搭建了一支成熟的研发团队,并建立了科学的研发人员激励机制,但随着体
外诊断行业快速发展,技术人才的争夺日渐激烈,若未来公司无法保持稳定的技术
人才团队,发生关键技术人才流失,可能影响公司研发项目进度,并对公司研发创
新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近年来我国体外诊断产业发展迅速,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良好的政策
环境、较高的毛利率水平等因素吸引更多厂家进入行业,未来市场竞争预计将进一
步加剧。虽然随着呼吸道病原体检测进一步普及化,并且公司目前在呼吸道病原体
检测和联合检测领域具备一定的优势,但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在产品竞争力、研
发能力、渠道、服务等方面保持优势,或出现竞争对手采取降价等方式抢占市场,
可能导致公司市场份额减小,利润空间下降,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虽然公司搭建了 6 大技术平台,拥有基于多种检测方法学的产品,并且在呼吸
道病原体检测领域之外还同时开展了多个在研项目,但从公司已实现较好商业化的
检测领域及技术应用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呼吸道系列产品构成,且主要应
用的技术为免疫层析技术。报告期内,公司呼吸道系列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
例较高,产品类型集中。若未来呼吸道病原体检测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
公司不能按预期完成对现有呼吸道系列产品的市场推广,将导致公司收入下降,库
存商品滞销,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与经营业绩增长迅速,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
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对公司的业务管理、组织架构、内部控制、资源整合、质量管
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的管理水平不能适应
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管理模式不能随着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及时调整,
则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速度,面临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抗原、抗体、辅助材料、包装材料等,其中直接材
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公司已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但若未来主要供应商的业务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供货质量、供货周期等无
法满足公司的经营要求,或原材料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原材料采
购价格上升,都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体外诊断产品作为一种医疗器械产品,直接关系到诊断的准确性,对患者疾病
的诊断及后续治疗至关重要。为确保产品质量,体外诊断产品生产企业需要对采购、
生产、保存、运输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把控。虽然公司已通过 ISO 13485、
GMP 管理、欧盟 CE(IVDR)等管理质量认证,并按照各项质量管理规定的要求
制定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但仍面临质量控制的风险。若未来
公司不能持续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影响公
司品牌形象,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保持现有经销商团队的稳定并不断
开拓新的经销渠道对公司未来业务的开展十分重要。未来公司若不能保持与现有经
销商之间的稳定合作关系,或无法对经销商进行有效管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在相
应区域的销售收入下滑,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在中国香港、新加坡等地区设有机构并积极拓展海外业务,致力于将海外
市场打造成为公司第二增长引擎。海外市场受政策法规变动、政治经济局势变化、
知识产权保护等多种因素影响,随着公司未来进一步增加海外市场投入,业务规模
不断扩大,公司涉及的法律环境将会更加复杂,若公司不能及时应对海外市场环境
的变化,会对海外经营的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取得经再次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子公司唐
山英诺特于 2024 年 11 月取得经再次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子公司广
州领上源于 2024 年 11 月首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均为三年。根据
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唐山英诺特、广州领上源可以适用 15%企业所得税税率。
同时,根据财税201457 号第二条,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无法被继续认定为享受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80.12%,处于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经过
多年的积累,在呼吸道病原体检测领域建立了一定的产品优势和品牌认可度,拥有
多个国内特色品种,在呼吸道病原体检测这一细分领域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如果
未来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环境、供应链管理、成本管理等方面发生不利变化,或公
司无法持续保持产品在行业内的竞争力,都有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出现下降的情形。
(四)行业风险
我国对医疗器械实行严格的产品分类管理制度、产品注册/备案制度、生产许
可制度、经营许可制度等,此外国家针对医疗器械及其上下游发布的一些政策也对
行业内企业产生重大影响,如 DRGs 付费政策、两票制、阳光采购与集中采购、带
量采购等改革措施。从长期来看,随着相关政策在体外诊断行业逐步推进,将对公
司体外诊断产品的推广方式、售价、销售费用、毛利率等产生一定影响。若公司不
能顺应医疗改革方向,及时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可能会面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全球宏观经济的发展情况将影响公共和私人医疗支出,若各国经济水平下行,
将导致对体外诊断产品检测等医疗需求增长缓慢;同时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如
未来国际贸易摩擦升级,或因地缘政治问题对某些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贸易发生显著
影响,将对公司海外业务拓展带来不利影响。
(六)其他重大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逢光、张秀杰为增强共同控制及一致行动关系,签署了《一
致行动协议书》,相关协议对叶逢光、张秀杰未来继续保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地位
做了一致行动安排,协议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满 5 年为止
(即 2027 年 7 月 28 日)。若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期间内违约或
者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者无实际控制人的风
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无。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621,389,216.13 478,018,082.96 29.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6,859,675.26 173,948,077.93 4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5,461,519.93 259,851,997.98 17.55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93,388,464.79 1,842,008,497.63 8.22
总资产 2,212,458,840.74 2,065,655,177.63 7.11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81 1.28 41.4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81 1.28 41.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4 9.87 增加2.8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5.64 11.11 增加4.53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期,公司亦加大等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市场的开拓力度,终端市场覆盖率随之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2,138.92 万元,同比增长 29.99%,带动相关财务指
标随之而变化。
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和销售收入增长所致,同时销售回款情况保持良好状态。
主要系公司加大对在研项目尤其是海外项目的投入力度,与临床、注册工作相关的
技术及咨询服务费有所增加。
综上,公司 2024 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公司在北京、杭州、
广州、唐山四地均设立了研发中心,自主搭建了免疫层析平台、间接免疫荧光平台、
液相免疫平台(化学发光和酶联免疫)、核酸分子(PCR)检测平台、基因重组蛋
白工程平台以及细胞和病原体培养平台 6 大技术平台,拥有 P2 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组建了一支具有基因工程、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机械制造等多学科背
景的专业研发团队,并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形成了完善的在研项目管线和技术储备,
为公司不断稳定地推出新产品、及时跟进市场变化和需求展开针对性研发、推动业
绩持续增长提供了保障。
公司专注于 POCT 快速检测试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丰富的呼吸道病原
体快速检测产品线,能够覆盖多种常见呼吸道病原体,并且形成了多种病原体联合
检测的产品特色。由于呼吸道病原体感染的临床症状较为相似,公司齐全的呼吸道
病原体检测产品线能够帮助医生和患者快速高效地对感染类别进行鉴别辅助诊断,
指导临床治疗方案,更好地满足了市场需求。此外,公司在消化道、优生优育、肝
炎等领域均有产品布局,并稳步推进包括神经系统检测相关产品在内的多个在研项
目。公司产品线在纵向细分领域布局的深度和跨产品线的广度,能够帮助公司更好
地覆盖各类终端机构的诊断需求。
优质高效的营销渠道是保证公司产品能顺利推向终端市场的前提条件。公司以
国内市场为主,并将国际市场作为公司发展的第二引擎。在国内市场,公司已同全
国数百家经销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建立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网络,
在经销商数量、终端医院覆盖范围及销售区域覆盖能力上都已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在国际市场,公司已取得了多个海外准入许可及产品注册证,已获得部分海外客户
的高度认可,提升了公司品牌的国际知名度,为公司未来的海外销售奠定了良好基
础。
公司现有的成熟稳定的营销渠道,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品牌壁垒的形成和新客户
的开拓,另一方面也便于公司更迅速快捷地了解客户需求,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还
能帮助公司时刻保持敏锐的市场嗅觉,及时跟踪全球市场动态和产品发展方向,并
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公司坚持自主品牌战略,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市场拓展,公司品牌已凭借多
个国内特色品种在国内呼吸道病原体联合检测领域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在国内、
国际市场均具有一定的品牌基础。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在境内外积累了大量
客户和渠道,公司产品也受到客户的广泛认可,形成了良好的口碑。上述渠道和口
碑都给公司现有产品和新产品的推广销售提供保障。
体外诊断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临床诊断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公司视产品质量为
企业的生命线。公司通过了 ISO 13485、GMP 管理、欧盟 CE(IVDR)等质量管理
认证,并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及标准。在产品设计开发、供应商管理、物料管理、生
产过程管理、成品检验、产品运输流通等环节均引入了质量控制流程,通过制度化、
规范化、流程化的管理,持续改进、稳步提高公司的过程管理能力,为市场提供合
格、稳定、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
(二)公司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97,168,026.39 53,111,805.21 82.95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 97,168,026.39 53,111,805.21 82.95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5.64 11.11 增加 4.53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同比增加 4.53 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加大对在研项目
尤其是海外项目的投入力度,与临床、注册工作相关的技术及咨询服务费有所增加。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新取得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备案证 6 项,新取得境外医疗
器械注册证/产品备案证 11 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国内医疗器械
注册证/产品备案证 77 项,其中 57 项为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
境外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备案证 109 项,其中 31 项为欧盟 CE 认证、4 项为美国
FDA 认证。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如下: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8 4 39 20
实用新型专利 4 2 10 6
外观设计专利 0 0 2 2
软件著作权 0 0 1 1
其他 0 0 0 0
合计 12 6 52 29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
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902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7 月首次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02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6.0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656.12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含增值税,不含前期已收取且已计入损益的保荐费 150.00 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80,048.29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 34-0000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886,561,2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86,078,291.18
募集资金净额 800,482,908.82
加: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146,030.41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
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442,007,351.29
购买理财产品 257,000,000.00
支付银行手续费 2,175.24
加:利息收入(含理财产品收益) 22,620,000.06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6,218,065.00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和存放情况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英诺特(唐山)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英诺特”)同华泰联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北 京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增加唐山英诺特为募集资金使用人。2024 年 6 月,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唐山英诺特、分公司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分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杭州分公司为募集资金使用人。2024 年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三)》,
补充广州领上源为募集资金使用人。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已将
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开户银行:北 京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港支行,账号:
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变更投资于“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
目”,公司“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对应募集资金及孳息转至“体外诊断产品
研发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后,已将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开户银行: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账号:11231401040005390)。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按照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向保荐机构提供专户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期末金额
开户人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元)
北 京 英诺 特 生物 技 交 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丰台支行
北 京 英诺 特 生物 技 招 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英 诺 特( 唐 山) 生 招 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311900245910402 4,048,473.44
物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英 诺 特( 唐 山) 生 交 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物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丰台支行
北 京 英诺 特 生物 技
交 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术 股 份有 限 公司 杭 110061242013006941152 967,777.43
北京丰台支行
州分公司
广 州 领上 源 生物 科 交 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技有限公司 北京丰台支行
北 京 英诺 特 生物 技 北 京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港支行
北 京 英诺 特 生物 技 中 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行
英 诺 特( 唐 山) 生 北 京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物技术有限公司 金融港支行
合计 76,218,065.00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园支
行的上级管理行,根据银行管理要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进行签署,但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苑家
园支行。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02.13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第 34-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置换完毕。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4.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月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即 2023 年 9 月 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 日。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前次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月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即 2024 年 9 月 2 日至 2025 年 9 月 1 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预计年
产品类 投资金额
序号 受托人 购买日 到期日 化收益
型 (万元)
率
交通银行北京丰 结构性
台支行 存款
招商银行北京丰 通知存
台科技园支行 款
招商银行北京丰 通知存
台科技园支行 款
招商银行北京丰 结构性
台科技园支行 存款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及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 15 个月,并新
增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同意公司终止“体
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一期)”,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 24,349.76 万元及相
关孳息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同意公
司终止“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其剩余募集资金 5,022.01 万元及相关孳
息投资于更为适合公司当前需求的“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
款以用于募投项目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广州领上源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作为“体外诊断产品研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
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
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年度内股
合计持股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份增减变 持股比例
数
动量
叶逢
董事长 13,734,800 24,253,300 - 37,988,100 27.84%
光
张秀
董事、总经理 64,800 22,548,432 64,800 22,613,232 16.57%
杰
董事、研发总
陈廷
监、核心技术 25,500 3,894,190 25,500 3,919,690 2.87%
友
人员
张晓 董事、副总经
刚 理
赵秀 董事、财务总
娟 监
Lin Yi 董事 - - - - -
胡天
独立董事 - - - - -
龙
孙健 独立董事 - - - - -
谢幼
独立董事 - - - - -
华
李松
监事会主席 - 59,037 - 59,037 0.04%
岭
赵红
职工监事 - 5,000 - 5,000 0.00%
双
胡文
监事 - - - - -
辉
陈富
董事会秘书 21,000 406,277 21,000 427,277 0.31%
康
注:赵红双间接持有公司的权益比例列示为 0.00%系持股比例低于 0.0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控股股东。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叶逢光及张秀杰。叶逢光直接
持有公司 13,734,800 股股份,并通过广州英斯盛拓企业管理中心(个人独资)间接
持有公司 24,253,300 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37,988,1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7.84%。
张秀杰直接持有公司 64,800 股股份,通过广州天航飞拓企业管理中心(个人独资)、
广州英斯信拓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英和睿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 22,548,43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6.57%。2024 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
叶逢光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质押或冻结,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秀杰由于股权激励,
新增 64,800 股股份,未发生减持、质押或者冻结。
综上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
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