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9 18: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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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5-033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57   永泰能源      2025/5/22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公司18.13%股
份的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在2025 年 5 月 17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
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有关规定,现将临时提案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根据《公司法》《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提请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
公司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稳定公司股价,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价合理回归,维
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
将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1.89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股份回购金额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增
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2)本次变更股份回购用途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为稳定公司股价,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有利于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进
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
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相
关事项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事项顺利实施,现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的具体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①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办理股份注销相关各项
事宜。
  ②根据最终股份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
股权结构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所需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
关各项事宜。
  ③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所必须
的相关各项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因增加上述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数量由原9项增加至10项,上述增加的
议案序号为10,原股东大会通知中其他议案序号不变。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5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 9 号双喜广场 26 层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5 月 28 日至2025 年 5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的
    议案
注:会议还将听取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相关公告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5 月 20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会议还将听取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
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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