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25-026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孙公司湖南
君逸财富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逸财富)与湖南建工集团装饰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建工)就湖南君逸财富大酒店装修项目
(以下简称装修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签订了《湖南君逸财富大酒店
装修项目施工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涉及金额为人
民币 88,886,075.70 元。签署前述主合同额度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审批权限内,已经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6〕1 号)
“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的规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浏阳河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浏阳河建设)同意为君逸财富签署的主合同中应履行的工程款支
付义务提供担保,并出具《工程款支付保函》(非独立保函),涉及
金额为人民币 7,110,886.06 元,担保期限为自《工程款支付保函》
(非独立保函)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法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全资子公司浏阳河建设已于 2025 年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君逸财富大酒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 年 4 月 12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MACFBW5B1Q
法定代表人:熊正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圭斋东路 115 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
生产;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洗烫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住房租赁;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品牌管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君逸山水大酒店有限公司出资
万元,持股比例为 49%。
与公司的关系:君逸财富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君逸财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24.58 1,633.08
负债总额 94.05 94.71
净资产 1,630.53 1,538.37
资产负债率 5.45% 5.8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
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350.62 -92.16
净利润 -350.62 -92.16
注:君逸财富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工程款支付保函》(非独立保函)的主要内容
向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
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1)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担保人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在出现债权人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
向债权人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债权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代为
支付的,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
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担保人收到债权人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1)担保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向担保人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
担保期间届满次日起,担保人解除保证责任。
(2)担保人按照保函向债权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后,自担保人向
债权人支付的金额达到最高担保金额之日起,担保责任解除。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解除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其他情形的,
担保人在保函担保项下的担保责任亦解除。
(4)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后,债权人应按上述约定,自担保人
担保责任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将保函原件返还担保人。但是不论债权
人是否按此要求将保函原件退回担保人,担保人在保函担保项下的义
务和责任均自担保责任解除之日自动消灭。
《工程款支付保函》
(非独立保函)已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签署。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浏阳河建设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风
险处于浏阳河建设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君逸财富的担保不会影响浏阳
河建设的正常经营,且有利于推进湖南君逸财富大酒店装修项目,确
保项目建设如期进行,满足君逸财富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战
略发展需要。同意浏阳河建设为君逸财富签署的《湖南君逸财富大酒
店装修项目施工工程合同》中应履行的工程款支付义务提供担保,并
出 具 《 工程 款支付 保 函 》 ( 非独立 保 函 ), 涉及金 额 为 人民 币
出具之日起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止。
五、本次担保事项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浏阳河建设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君逸财富提
供担保并为其出具《工程款支付保函》(非独立保函)事项,实际受
益人是公司全资孙公司君逸财富,风险可控;有利于推进湖南君逸财
富大酒店装修项目,确保项目建设如期进行,满足君逸财富经营发展
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向金融机构申请按揭贷款提供的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为人民
币 176,000,000.00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8.64%;截
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购买公司所属房地产项目商品房的
客户向金融机构申请按揭贷款提供的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余额为
人民币 6,668,000.00 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0.33%。
提供的担保额度及担保余额均为人民币 7,110,886.06 元,占公司
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
形。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