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 名家 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月19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5月2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股票简称由“名家汇”变更为“*ST名家”;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20日起被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名家”变更为“ST
名家汇”,证券代码仍为“300506”。
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起始日
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自5月20日(星期二)复
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前期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
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
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上述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4月26日停牌一天,自4月29日复牌后,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
理,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三、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
落的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5)第410017号)确
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6,892,945.7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为96,440,101.87元。同时,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
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5)
第410001号,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7条“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第10.3.11条第一项至
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高于1亿元且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可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
因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退市风险警示。
四、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事项涉及的
影响尚未消除。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
负值,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
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五、公司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及核准情况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公司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同意。
六、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仍存在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在撤销因触及财务类的退市风险警示后将继
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目前仍处于预重整阶段,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
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九)项“法院依法受理公
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
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
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触及先适用
的原则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
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
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层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