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溢光电: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6 2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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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以邮件、
电话及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以邮件、电话及当
面送达等方式发出补充议案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
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唐慧芬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61,264.34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70.57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1)。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闲置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
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集资金金额,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
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有利于募
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推进募投
项目的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建
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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