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广汇能源” )控股
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
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与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德
寿险”)、深圳富德金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富德金控”)分别签署
了《关于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简称“股份转让
协 议 ”), 拟 以 协 议 转 让 方 式 将 所 持 公 司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股 份
? 协议转让完成后,富德寿险持有公司股份 638,561,096 股,
占公司总股本 9.83%,富德金控持有公司股份 337,796,066 股,占公
司总股本 5.20%;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303,098,651 股,占公司
总股本 20.0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信心及对公司内在投资价值的高度
认可,富德寿险、富德金控作为新引入的长期价值投资者,已承诺自
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会减持标的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合规性确
认,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
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及富德寿险、富德金控分别
出具的《股份转让协议》、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材料,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转让概述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广汇集团基于自身资产管理需求,积极引入长期价值投资者赋能
产业发展,助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以最佳业绩持续提升股东投资
回报。广汇集团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与富德寿险、富德金控分别签署
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638,561,096
股、337,796,0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9.83%、5.20%,分别以协
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富德寿险、富德金控;转让单价均为 6.35 元/股,
转让价款为 4,054,862,959.60 元、2,145,005,019.10 元;股份转让
数量合计 976,357,16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3%,股份转让
价款合计 6,199,867,978.70 元。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
性质 持股数量(股) 变动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 (%) (%)
无限售
广汇集团 2,279,455,813 35.09 -976,357,162 -15.03 1,303,098,651 20.06
流通股
受让方为一致行 无限售
- - 976,357,162 15.03 976,357,162 15.03
动人合计 流通股
无限售
其中:富德寿险 - - 638,561,096 9.83 638,561,096 9.83
流通股
无限售
富德金控 - - 337,796,066 5.20 337,796,066 5.20
流通股
(二)受让方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富德寿险与富德金控存
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沙路 2
号(广汇美居物流园)
注册资本:517,144.801 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广信
成立日期:1994 年 10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625531477N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汽车组改装业、证券业、化工机械制造业、
环保锅炉制造业、液化天然气业、煤化工项目、汽车贸易及服务的投
资;高科技产品开发;会展服务;销售:机械、设备、车辆配件、建
筑和装修材料、矿产品,有色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针纺织品、
化工产品、五金产品、石油及制品、食品、木材;商务信息咨询,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
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孙广信持股 50.0570%等。
广汇集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等规定
的情形。
(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受让方一:富德寿险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 1001 号生命保险大厦 27、28、
注册资本:11,752,005,497 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11,752,005,497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方力
成立日期:2002 年 3 月 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6677639J
经营范围: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
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
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
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批准的其它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保险
兼业代理业务(凭许可证经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资
金运用业务。
主要股东:深圳富德金蓉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20.00%等。
富德寿险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富德寿险本次受让股份资金来源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分红 A。
受让方二:富德金控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富德金蓉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中一路 1001 号生命
保险大厦三十八层 3811 房
注册资本:504,000 万元
实缴资本:504,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峻
成立日期:2004 年 4 月 1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0484909E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主要股东:富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富德金控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富德金控本次受让股份资金来源为集团内自有资金。
(三)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存在股权、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合
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等。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一:广汇集团与富德寿险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转让方及实控人孙广信
转让方持有的广汇能源 638,561,096 股股份,占广汇能源总股本
的 9.83%。
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6.35 元/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本协议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已经各方有效签署并已生
效。
(2)转让方、受让方股东会和董事会已按照中国法律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本次交易和交易文件作出同意的有效决议,且本次交易和
交易文件已获得其他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者集中审查,如
涉及) 。
(3)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监管要求披露本次交易,并已披露权
益变动报告书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
(4)转让方和受让方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交易出具的
转让确认意见。
(5)各方已有效签署与标的股份交割相关的文件,并已准备完
毕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所需的全部文件。
(6)转让方对标的股份拥有完全所有权,标的股份的权属清晰
完整,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之情形等。
在本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在受让方确
定的银行以受让方的名义开立共同监管银行账户(简称“共管账户” ),
该共管账户作为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专用账户。在转
让方和受让方取得转让确认意见后至交割日前,受让方将股份转让价
款支付至共管账户。
自交割日起 2 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委派代表在共管
账户所属银行柜台办理股份转让价款的划款手续,将股份转让价款划
转至转让方书面指定的转让方银行账户。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因本次交
易事宜所产生的税费。
转让方、受让方若因本次股份转让相关事项触及违约责任相关条
款,均应按照协议约定各自承担责任和义务,具体以协议约定为准。
本协议自转让方和受让方盖章、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实控人签字之日起成立并自如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转让方、受让方股东会和董事会已按照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本次交易及本协议作出同意的有效决议;本次交易及本协议已获得其
他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者集中审查,如涉及)等。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
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任何一方向其他方发出通知之日起的 30 日内
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该方可将该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等。
协议二:广汇集团与富德金控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深圳富德金蓉控股有限公司
保证方:转让方及实控人孙广信
转让方持有的广汇能源 337,796,066 股股份,占广汇能源总股本
的 5.20%。
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6.35 元/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 1 ) 自 交 割 日 起 10 个 工 作 日 内 , 受 让 方 将 股 份 转 让 价 款
( 2 ) 自 交 割 日 起 17 个 工 作 日 内 , 受 让 方 将 股 份 转 让 价 款
注:协议一和协议二仅在协议转让当事人、标的股份数量、转让
价款及支付安排方面有所不同,其余主要条款约束性表述内容均保持
一致性,不再赘述。
上述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此,协议各方具体执行均以所签
署的最终生效性协议为准。
四、本次协议转让相关承诺及其他事项
为促进广汇能源长期稳定发展,富德寿险、富德金控分别出具《承
诺函》,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60 个月内,均不会
减持标的股份。同时,在前述期限内,标的股份因公司实施送红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而衍生的广汇能源股份,仍遵守前述股
份限售安排。
基于广汇集团与富德金控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富德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为此协议项下富德金控的支付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违约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出具了担保函。
五、风险提示及相关事项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1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广汇集团)、《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富德寿险)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富
德金控) 。
认后,方可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协
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
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