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二○二五年五月
为维护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沃斯”或“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提高营运效率,推动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加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增强防范经营风险意识,
及时识别风险发生概率,全面评价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内控评价程序,根据财政部等五
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内部控制评价
管理办法。
上市主体“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里包含的所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
本管理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科沃斯遵循财政部等五部委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与执行有
效性进行测试、评价、编制工作底稿、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控制评价的相关制度,批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标准,批准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方案及验
收整改成果,批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导下,按照批准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组织管辖范围内风控人员组成内部控制评价小组,实
施内控评价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报告;
制度和流程;
出具评价建议书,跟踪缺陷改善情况并向所在组织总经理报告,向风险控制部备案;
子公司的风控与风险合规培训及宣传,促进各子公司风控与风险合规文化建设;
系,对内控评价结果负责。
科沃斯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各种业务和事项。
项和高风险领域。
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科沃斯开展内部控制评价,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
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科沃斯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控制五要素的设计及实际运行情况进
行认定和评价,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等;
对策略的过程。风险评估评价的内容包括风险目标设定、信息收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
风险应对等;
保证控制目标实现的全过程。控制活动评价的是对各项业务的授权、执行、记录、核对、
审核、实物控制、预算管理等控制措施的设计与运行情况;
沃斯内部、科沃斯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信息与沟通的评价是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
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
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
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督导缺陷整改。内部监督评价的是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
构等是否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与方法依据《科沃斯集团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内
容:
由证券部负责披露相关信息。
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依据内部控制缺陷对科沃斯内部控制目标的影响
程度,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科沃斯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于科沃斯的内部控
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分为两大类: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
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别从定量和定性两个维度进行两个大类缺陷的认定,详细
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营业收入总额潜 错报≥营业收入总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错报﹤营业收入总
在错报 额的 1% 的 0.5%
额的 1%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 错报﹤资产总额的
报 1% 报﹤资产总额的 1% 0.5%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未被公司内部
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
重大缺陷
应用会计政策;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
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
重要缺陷
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指标名称 重大缺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损失金额≥5000 万元 损失金额﹤2000 万元
财产损失金额 失金额﹤5000 万元人
人民币 人民币
民币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
定。一般情况,如果存在下面情况之一,则可以认定内部控制存在设计或者执行缺陷:
• 未能实现规定的控制目标
• 未对业务风险做出应对
• 未能执行规定的控制活动
• 突破规定的权限
• 不能提供或者及时提供控制运行有效的相关证据
缺陷类型 定性标准 发生概率 备注
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 发生的可能性为可能
一般缺陷 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控 (大于 5%小于等于
制目标但影响不大 50%) 发生概率判
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 发生的可能性为很可 定依据:企
重要缺陷 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 能(大于 50%小于等于 业会计准则
之严重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 95%), —或有事
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 项》中的规
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 发生的可能性为基本 定
重大缺陷
之无法实现或严重偏离控制目 确定(大于 95%)
标
果为依据,结合科沃斯实际情况、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后提出认定意
见,经由科沃斯集团总经理审核,由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予以最终认定;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以风险控制部与评价工作小组检查复核测试结果为依据,结合科沃斯实际情
况,由风险控制部及各子公司风控人员进行认定。
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报告发出日是否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
并根据其性质和影响程度对评价结论作相应的调整或披露相关信息。
科沃斯审计委员会进行审议、最后由科沃斯董事会批准,经批准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送科
沃斯集团总经理,风险控制部存档。
件、工作底稿、会议记录和证明材料等,保存年限不低于10年。
证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存在质疑,可向审计委员会反映、举报或投诉。
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持续改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等原因影响科沃斯对重大风险的妥善处置,或因为内部控制不健全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有
关人员的责任。
公布内部控制评价结果,对科沃斯造成不良影响,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风险控制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披露规定,每年将经过科沃斯董事会批准的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报送至科沃斯负责对外信息披露的部门(如证券部),由信息披露部门按照信息披露
相关要求和规范及时对外披露并承担披露合法合规的责任。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应于报告
基准日后 4 个月内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报出。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