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6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7,008,212 股后的股本 246,009,044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6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 39,361,447.04 元
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为 1.555682 元(每 10 股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总额/公司总股本*10),每股现金
股利为 0.1555682 元。因此,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1555682 元/股。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
获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利润分派实
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一
日(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总股本 247,960,384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利 1.6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 38,812,367.52 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期间,如因回购股份、减
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公司
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
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
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披露的《2024 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转债)处于转股期内,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之日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公司总
股本由 247,960,384 股增至 253,017,256 股。
根据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以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
元(含税),实际分红总额为 39,361,447.04 元。
整原则一致。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利 1.6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3 日
除权除息日:2025 年 5 月 2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25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为 1.555682 元(每 10 股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总额/公司总股本*10),每股现金
股利为 0.1555682 元。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
收盘价-0.1555682 元/股。
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转债的转股
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豪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 1 号
咨询联系人:张恩武
咨询电话:0763-3699509
咨询传真:0763-3699589
八、备查文件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