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量)5.9691%的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量)3.0000%。
一、股东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比例(%)
三安集团 21,463,180 5.969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占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比例(%)
三安集团 10,787,100 3.0000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1%;(2)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的,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
总股本的2%。
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减
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