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5-033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
项。同时,与之配套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亦一并终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7 月 5 日为授予日,以 57.08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 185 名激励对象授予 6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
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书。
二、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及数量
鉴于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背景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实施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及
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因素、公司战略规划等,并结合激励对象意愿,经
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剩余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 95.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在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后
一并终止。公司本次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数 95.2 万股,涉及 185 名激励对象。
三、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措施
(一)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需要确认的相
关股份支付费用,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
司净利润的影响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激励计划的
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二)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后续措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东会或
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或者股东会审议未通过股权激励计
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
司承诺自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不再审议
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此外,
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择机推出激励方案,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相
关事项。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继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
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的情况下,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方向,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
人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勤勉尽责,相关人员将继续认
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终止实
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及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本次终止及作废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终止及作废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决议;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