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供应商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开展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
总体额度不超过 200 亿元(含本数,下同),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
律障碍。
●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的开展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分期注册、分期发行,具体以各项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产品实
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协商确定。
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
同债务人出具债权债务确认并签署到期对目标应收账款债权无条件付款的书面
确认文件。华发集团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及授权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券”)等符合要求的机构,具体机构及费率根据各项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产
品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确定。
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等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业务可能涉及
的场所,及银行、信托、保理公司等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可能涉及的机构。
资金,专项用于向供应商支付目标应收账款债权对应的应收账款转让价款,产品
发行后的募集资金或转让对价优先偿付华发股份的过渡资金。
鉴于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聘请华金证券担任计划
管理人、销售推广机构,华发集团为本业务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向华发集团提供反
担保等均涉及关联交易,且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因此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
华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金证券为华发集团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董事
谢伟先生担任华金证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郭瑾女士担任华金证券董事。华金证
券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0363258N
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成立日期:1986 年 05 月 14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91,978.971564 万元
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 9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
服务;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为 72,928,519.66 万元,负债总
额为 55,631,892.10 万元,净资产为 17,296,627.56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截 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 总 资 产 为 74,060,261.24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198231D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燕文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5,000 万元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 128 号 19 层 1902 室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
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
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为 1,128,231.49 万元,负债总
额为 752,326.06 万元,净资产为 375,905.43 万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40,709.08
万元,净利润为-18,314.41 万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 1,260,921.23 万元,总负债 884,058.38 万元,
净资产 376,862.85 万元。2025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4,924.51 万元,净利润
(三)关联交易定价
公司本次开展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过程的相关定价均充分参照了行业
的平均收费水平,并结合各项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产品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
后协商确定,相关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优化账期管理,进一步降低财务
费用,改善公司现金流。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所需,
交易定价在充分参考发行品种及市场情况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收费定价公允、
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交易各方履行各自职责,协调各自资源,共同
推进,有利于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的发行工作。
四、开展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的相关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根据《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 200 亿元额度内授权董事局
主席具体决定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产品发行的有关事宜,并全权处理与
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产品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发行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产品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时间、发行
场所、增信措施、一次或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筹集资金安排等
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机构等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产品发行等相关事
宜;
务产品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
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产品额度及相关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供应链资产专项计划业务的开展有利于优化账期管
理,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改善公司现金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在充分参考发行
品种及市场情况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上述定价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之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供应链
资产专项计划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了表决)。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