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5
月7日以电话通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以现场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孙宪法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孙宪法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设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董事长提名,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各专业委员如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鞠硕(主任)、王熠华、郭志春。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熠华(主任)、王德良、郭志春。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王德良(主任)、鞠硕、孙宪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
孙宪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
张东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张东明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3号
电 话:0535-5637723
传 真:0535-5855999
电子邮箱:minhe7525@126.com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
周东先生、张东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钟宪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
届董事会相同,其中财务总监提名已经经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聘任高小涛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高小涛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3号
电 话:0535-5637723
传 真:0535-5855999
电子邮箱:minhe7525@126.com
公司董事高管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4),
财务总监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财务总监简历
钟宪军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
计师(非执业),税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历任中节能万润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主管、职工监事,众腾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烟台德润液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钟宪军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高小涛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5 年至今任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证券
事务代表任职责格。
高小涛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