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心健康: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3 18: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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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6日、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
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
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4月1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股份2,405,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19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998,228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说明
  截至2025年5月1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2,405,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1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998,228元(不含交
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
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
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
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
案完成本次回购。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
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回购发生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已回购的股份2,405,700股,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后按照
截至目前的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增减变动(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6,844    0.13%               0      1,206,844     0.13%
无限售条件股份    920,899,821    99.87%      -2,405,700    918,494,121    99.87%
股份总数       922,106,665        100%    -2,405,700    919,700,965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2,405,700 股,将暂存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存放期
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
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
快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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