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2 2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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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5-033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公司”)于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
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上海晶丰明
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对上述各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其中,
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64.00 元/股调整为 116.64 元/股;2023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由 20.00 元/股调整为 13.79 元/股。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1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 2021 年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1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权,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 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
形,并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2020 年第二期、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7.00 元/股调整为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2022 年 5 月 16 日,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112,260 股股票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
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2020 年第二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2020 年第二期、2021 年、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6.00 元/股调整为 82.0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
议案》。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整及相关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办法>的议案》及《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权,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7 月 1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与 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7 月 24 日,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
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 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
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并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
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
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
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
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2020 年第二期、2021 年、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68.00 元/股调整为 164.00 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
议案》。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整及相关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2023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投 票 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2 月 18 日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
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并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
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事项合法有效,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
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整及相关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激励计划价格调整具体情况
  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
施该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当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
的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
送红股。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实施完毕。
  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
施该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当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
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实施
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
  《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上述各期激励
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 2021 年激励计划、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为:P=P0÷(1+n)
  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票面金额。
  根据上述公式,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
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
价值。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激励计划、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
划、2023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激励计划、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2023 年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
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所作
的调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合法、有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
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激励计划、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
划、2023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律师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
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上述四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
原因及调整后的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
                           《2021 年激励
计划》
  《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及《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
勉尽职。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
南》《2021 年激励计划》《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2022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
及《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上述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已进入归属期,归属
条件均已成就,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
南》
 《2021 年激励计划》
            《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及《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及上述四期激励计划
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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