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5-034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整及相关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45,980 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批
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77.68 万股,占 2021 年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6,160.00 万股的 1.26%。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年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5%;预留 15.50 万股,约占 2021 年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5%,预留部分约占 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95%。
(3)授予价格(调整后):58.07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14 人,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其他人员;预留部分分两批授予共 31 人,为中层管理人员和董事会认为需
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及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含)前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
属期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
属期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
属期 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归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
属期 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不含)后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归
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属期
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归
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属期
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归
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属期
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
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2021 年
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1.00 亿元或毛利达
第一个归属期
票以及在 2021 年 6 月 到 2.530 亿元
留限制性股票 达到 2.944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达到 3.450 亿元
第四个归属期
达到 4.500 亿元
第一个归属期
达到 2.944 亿元
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不
含)后授予的预留限制 第二个归属期
达到 3.450 亿元
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达到 4.500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毛利”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减去经审
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成本。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评价标准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
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1)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 2021 年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1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歆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
票 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1 年 3 月 20 日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1 年 3 月 20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对 2021 年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
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 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1 年 4 月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
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2020 年第二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7.00 元/股调整为 86.0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10)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2022 年 5 月 16 日,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112,260 股股票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
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2020 年第二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11)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12)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2020 年第二期、2021 年、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6.00 元/股调整为 82.0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14)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
的议案》。
(15)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整及相关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情况如下:
归属后首次授
因分红送转导致
归属价 归属 予部分限制性 取消归属数量及原
归属日期 归属数量 归属价格及数量
格 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因
的调整情况
(调整前)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因公司 2020 年
月 10 日 元/股 股 出离职或已离职, 实施完毕,授予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 价格由 87.00 元/
格,作废处理其已 股调整为 86.00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元/股
限制性股票共 6.05
万股
注:上述“归属日期”指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
本次为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及第二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在本次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调整、作废及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前,2021 年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第二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存在激
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故除上表中归属和作废数量外,公司已作废
票。
二、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第二期激
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44.15 万股,占公司 2021 年第二
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6,203.008 万股的 0.71%。其中,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 35.32 万股,约占 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的 0.57%,约占 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0%;预留
留部分约占 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00%。
(3)授予价格(调整后):116.64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16 人,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其他人员;预留部分分两批授予共 20 人,为中层管理人员和董事会认为需
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
属期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
属期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
属期 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
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2.80 亿元或毛利达到 2.944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5.00 亿元或毛利达到 3.450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8.00 亿元或毛利达到 4.500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毛利”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减去经审
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成本。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评价标准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
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1)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
就 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歆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
票 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1 年 7 月 14 日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对 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
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与 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7 月 24 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
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 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
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并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
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2020 年第二期、2021 年、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68.00 元/股调整为 164.00 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10)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
的议案》。
(11)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整及相关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注:剩余的 4.81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 12 个月
内未授出,该部分权益已作废失效。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本次为 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第一批预留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在本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调整、
作废及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前,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
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存在激励对象因离
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故公司已作废 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能归
属的 30.7480 万股(调整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批
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3 年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55.81 万股,占公司 2023 年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6,290.3780 万股的 2.48%。其中,首次授予限
制 性 股 票 124.71 万 股 , 约 占 2023 年 激 励 计 划 草 案 公 布 日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预留 31.10 万股,约占 2023 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6,290.3780
万股的 0.49%,占 2023 年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96%。
(3)授予价格(调整后):13.79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86 人,为 3 名核心技术人员及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
属期 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
属期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
属期 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
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2023 年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5.00 亿元或毛利达到 3.45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8.00 亿元或毛利达到 4.50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22.00 亿元或毛利达到 5.50 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毛利”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减去经审
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成本。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评价标准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
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1)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
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歆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 投 票 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2 月 18 日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3 年 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
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并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调整事项合法有效,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
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7)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调整及相关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注:剩余的 26.52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 12 个
月内未授出,该部分权益已作废失效。
(三)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本次为 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在本次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调整、作废及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前,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存
在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故公司已作废 2023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不能归属的 45.60 万股(调整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剩余授予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
施该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当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
的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
送红股。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对公司历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进行
调整,调整方法为: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调整结果如下:
为 216,426 股,剩余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一批次预留授予数量由 13,520 股调整
为 18,928 股,剩余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批次预留授予数量由 29,200 股调整为
调整为 102,760 股,剩余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一批次预留授予数量由 12,520 股
调整为 17,528 股。
由 99,720 股调整为 139,608 股,剩余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一批次预留授予数量由
为 846,720 股。
五、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数量调整及相关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董事会认为: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840 股(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数量);预留部分第
一批授予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6,408 股
(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数量);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40,432 股(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数量)。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
归属数量为 11,536 股(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数量);第一批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2,208 股(根据权益分派调整
后数量)。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64,556 股(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数量)。综上,本次可归属
数量共计 245,980 股(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数量)。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95 名激励对象(2 名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部分第二批授予激励对象、4 名 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3
名 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58 名 2023 年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四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四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7 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的第四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4 月 7 日至 2026 年 4
月 6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归属条件。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归属条件。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 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的任职期限。 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
号):2024 年度公司实现
毛利为 5.582 亿元,符合
归属条件。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实施,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本次拟归属的 2 名激励
两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对象考核评分为“合
绩效考核评分 合格 不合格
格”,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0
为 1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系数。
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已进入第三个归
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不含)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日为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归属条件。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符合归属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 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的任职期限。 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
号):2024 年度公司实现
毛利为 5.582 亿元,符合
归属条件。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实施,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本次拟归属的 10 名激励
两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对象考核评分为“合
绩效考核评分 合格 不合格
格”,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0
为 1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系数。
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已进入第三个归
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不含)后授予,则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日为
日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归属条件。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符合归属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 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的任职期限。 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
号):2024 年度公司实现
毛利为 5.582 亿元,符合
归属条件。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实施,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本次拟归属的 8 名激励
两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对象考核评分为“合
绩效考核评分 合格 不合格
格”,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0
为 1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系数。
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29 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7 月 28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归属条件。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符合归属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 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的任职期限。 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
号):2024 年度公司实现
毛利为 5.582 亿元,符合
归属条件。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实施,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本次拟归属的 4 名激励
两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对象考核评分为“合
绩效考核评分 合格 不合格
格”,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0
为 1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系数。
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已进入第三个归
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预
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
批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1 日。
因此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的第三个归属期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归属条件。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符合归属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 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的任职期限。 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
号):2024 年度公司实现
毛利为 5.582 亿元,符合
归属条件。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实施,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本次拟归属的 13 名激励
两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对象考核评分为“合
绩效考核评分 合格 不合格 格”,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0 为 1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系数。
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3 月 6 日,因此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3 月 6 日至 2025 年 3
月 5 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归属条件。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符合归属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 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的任职期限。 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
号):2024 年度公司实现
毛利为 5.582 亿元,符合
归属条件。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
实施,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本次拟归属的 58 名激励
两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对象考核评分为“合
绩效考核评分 合格 不合格
格”,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0
为 10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
系数。
综上所述,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3 年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计 95 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预留部分
第一批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021 年第二期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3 年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
为 245,980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95 名激励对象办
《公司 2021 年限制
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2021 年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部分第二批
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
批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245,980 股,应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为符合条件的 9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上述归属期的归属安排和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相关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可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国籍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数量(股) (股)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其他人员(共 2 人)
合计(2 人) 2,800 840 30.00%
注:1、上述股票数已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可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国籍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数量(股) (股)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其他人员(共 10 人)
合计(10 人) 41,020 16,408 40.00%
注:1、上述股票数已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三)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可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国籍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数量(股) (股)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其他人员(共 8 人)
合计(8 人) 101,080 40,432 40.00%
注:1、上述股票数已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四)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可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国籍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数量(股) (股)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其他人员(共 4 人)
合计(4 人) 28,840 11,536 40.00%
注:1、上述股票数已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五)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批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可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国籍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数量(股) (股)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其他人员(共 13 人)
合计(13 人) 30,520 12,208 40.00%
注:1、上述股票数已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六)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 可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国籍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股票数量(股) (股)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财务负责
徐雯 中国 1,120 336 30.00%
人
核心技术
郜小茹 中国 15,260 4,578 30.00%
人员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其他人员(共 56 人)
合计(58 人) 548,520 164,556 30.00%
注:1、上述股票数已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七、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 95 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2021 年激励计划、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
和 2023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归属期、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第三个归
属期和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
归属期、预留部分第一批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部分第二批授予第三个归属期、
属期、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八、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
存在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
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
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
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
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
南》及上述四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价格均符合《管
理办法》
《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
《2021 年激励计划》
《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
及《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
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2021 年激励计划》《2021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
《2022 年第二期激励计划》及《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
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上述激励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均已进入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归属的人数、数量
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2021 年激励计划》《2021 年
第二期激励计划》及《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四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第一批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第二批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及第一批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