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 关于注销孙公司南京诺和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2 2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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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5-04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孙公司南京诺和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诺
和”)拟注销控股孙公司南京诺和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和欣”)。
  ? 赵凌阳先生在 2019 年 1 月-2024 年 9 月期间历任阳光诺和董事会秘书、
董事、财务总监,且持有诺和欣 18%股权。本次拟注销控股孙公司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过去 12 个月
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0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孙公司南京诺和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注销控股
孙公司诺和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孙公司实际运营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结构,减少法人层级,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及经营效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经公司审慎研究,经过审慎考虑公司拟注销控
股孙公司诺和欣。
  一、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赵凌阳先生在 2019 年 1 月-2024 年 9 月期间历任阳光诺和董事会秘书、董事、
财务总监,且持有诺和欣 18%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
规定,赵凌阳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赵凌阳先生 2019 年 1 月至 2024 年 9 月期间历任阳光诺和董事会秘书、董事、
财务总监,且持有诺和欣 18%股权。截至公告日,赵凌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注销孙公司基本信息
座 915-10 室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翻译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下简称“诺和德美”)持有诺和欣 52%股权,赵凌阳先生持有诺和欣 18%股权,诺
和欣总经理仲为栋先生持有诺和欣 18%股权,南京维新臻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南京科临美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持有诺和欣 6.5%
股权。
不存在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二)诺和欣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138,702.90           8,742,348.08
 负债总额               9,185,145.54            872,784.84
所有者权益                953,557.36            7,869,563.24
 营业收入               7,600,032.81            145,474.74
 利润总额              -8,615,130.17          -4,034,835.92
 净利润               -6,916,005.88          -3,230,601.76
  三、本次注销孙公司的原因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孙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结
构,减少法人层级,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及经营效益,降低经营管
理成本,经公司审慎研究,拟注销控股孙公司诺和欣。注销完成后,孙公司诺和
欣的核心业务及在职员工将由其控股股东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
统一安排与妥善接收,确保业务平稳过渡与员工权益保障。
  四、注销孙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拟注销上述控股孙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
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
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诺和欣的注销等相关工作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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