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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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
浙江 建德
二〇二五年五月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六: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4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
议案十: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
议案十三: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5
议案十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控管理制度及制定<董事离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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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
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
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大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大会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现场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简明扼要,
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
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
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
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
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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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 909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应思斌先生
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
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
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议案;
七、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
九、统计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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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高效执行股东大
会决议,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保障公司稳健发展。现将 2024 年度董事会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董事会成员构成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独
立董事翁建全先生、马文超先生、李春光先生依法独立履职,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
务。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资协议》暨成立合资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4 年 1 月
公司实施电子级异丙醇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内审部负
六次会议 9日
责人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4 年 02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新化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七次会议 月 19 日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4 年 04
《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
八次会议 月 24 日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22 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新化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4 年 06
《关于宁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合成香料产品基地新 7155 吨/
九次会议 月 11 日
年产品建设项目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签署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4 年 06 《新化化工搬迁补助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
十次会议 月 26 日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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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新化股份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4 年 08
况的专项报告》;《新化股份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十一次会议 月 13 日
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4 年 09
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向下修正“新化转债”转股价格
十二次会议 月 02 日
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4 年 09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向下修正“新化转债”转股价格的议
十三次会议 月 18 日 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4 年 10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四次会议 月 28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4 年 1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十五次会议 月 11 日 的议案》
全体董事勤勉履职,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参会情形,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是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否 大会情况
董事 独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立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未亲自参加会 大会的次
董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议 数
事
应思斌 否 10 10 1 0 0 否 2
胡健 否 10 10 0 0 0 否 2
王卫明 否 10 10 0 0 0 否 2
胡建宏 否 10 10 0 0 0 否 2
洪益琴 否 7 7 0 0 0 否 2
王勇 否 3 3 0 0 0 否 1
陈晖 否 10 10 0 0 0 否 2
翁建全 是 10 10 8 0 0 否 2
马文超 是 10 10 8 0 0 否 2
李春光 是 10 10 8 0 0 否 2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勤勉地履行义务,依据各自职权范围规范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
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撑。具体如下:
召开 4 次会议,审议年报、内控评价、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确保财务信息真
实完整,风险管控有效。
召开 2 次会议,审议董事变更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议案,保障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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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
召开 1 次会议,审议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确保激励与绩效挂钩。
召开 2 次会议,聚焦重大投资与产业升级,审议宁夏新化合成香料基地扩建、
新材料迁建提升项目等议案。
(四)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执行
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的规定。董
事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
会决议的内容。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履职期间,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独立董事按时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确保决策过程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在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中,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深入分析
和独立判断,独立董事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及公司其
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六)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
续细致规范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对
待所有股东和投资者。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公告、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热线电话接听等形式建立与投资者的互动与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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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和发展战略的了解,强化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理念的认同,有效稳定并改善投资者
的预期。
二、2024 年度公司经营成果及 2025 年工作计划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691.39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0.18%;实现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084.2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06%。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紧紧围绕既定的生产
经营计划目标,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
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认真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特此报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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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在 2024 年度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出发,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分别为赵建标先生、方军伟先生、赖侃拓先生,
其中,赵建标先生为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会成员 2024 年度未发生变动。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 5 次。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
程序和表决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规范运
作。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关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2024 年 04 月 24 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
议 日 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 17 项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2024 年 06 月 26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日
议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新化股份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2024 年 08 月 13
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化股份关于公司 2024 年
日
议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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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2024 年 10 月 28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日
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2024 年 12 月 1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日 的议案》
议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及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
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对董事会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合法权
益,相关事项分类说明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司职务的行为等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
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
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审核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管理人员的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2024 年度公司监事
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
和披露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
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审核,并审查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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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公司根据自身
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涉及公司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未发生违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相关规定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
(五)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
子公司的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合理资金需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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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分别编制了《2024 年度独
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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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
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36,958,973.5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
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 公司总股 本 192,773,989 股,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 账户持有新化 股份股票
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为 85,670,725.05 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
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59,998,119.44 元(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
和回购金额合计 145,668,844.49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0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85,670,725.05 元,
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7.75%。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
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
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载披露的公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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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编制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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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经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计报告(天健审〔2025〕8411 号)。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项 目 2024 年 2023 年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96,572.86 259,660.36 14.22
利润总额 31,916.99 33,772.21 -5.49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2,691.39 25,261.98 -10.18
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127.54 28,142.36 10.61
项 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总资产 434,825.73 397,055.78 9.51
总负债 175,467.74 156,861.85 11.86
所有者权益 259,357.98 240,193.93 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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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项目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导致应
应收账款 40,413.97 27,937.77 44.66
收账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 568.28 365.87 55.32 主要系支付的押金保证金增加
系公司持有的新存科技股权,将其
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主要系宁夏香料项目资产达到预定
固定资产 148,694.22 84,802.44 75.34 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导致固
定资产增加
主要系宁夏香料项目由在建工程转
在建工程 59,632.14 110,740.17 -46.15
入固定资产,导致在建工程减少
长期待摊费
用
递延所得税 系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按照净额
资产 法列报,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其他非流动
资产
短期借款 6,801.65 4,804.67 41.56 系银行短期借款增加
应付票据 36,904.30 25,739.04 43.38 系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合同负债 3,618.66 2,598.80 39.24 系期末预收货款增加
一年内到期
系宁夏新化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的非流动负 2,677.55 30.53 8669.78
增加
债
其他流动负 系期末预收货款增加,待转增值税
债 销项税额增加
系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款
递延收益 5,408.09 3,860.11 40.10
增加
递延所得税 系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按照净额
负债 法列报,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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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 18,559.15 196.74 18,755.89
其他权益工具 9,891.32 606.41 9,284.91
减:库存股 5,999.81 5,999.81
其他综合收益 -186.68 -186.68
资本公积 52,516.77 4,069.61 56,586.38
盈余公积 9,279.57 98.37 9,377.94
未分配利润 129,425.99 22,691.39 8,342.23 143,775.15
专项储备 824.62 1,520.57 1,200.87 1,144.3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
单位:万元
现金流项目 本期 上期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现金净流 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
量 务收入的现金增加
投资现金净流 主要系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
-26,211.58 -20,672.70 不适用
量 动有关的现金减少
筹资现金净流 主要系本期股票回购支付的
-5,015.35 -2,691.64 不适用
量 现金增加
指标 公 式 说 明 2024 年 2023 年
一、偿债能力分析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16 2.40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 1.70 1.87
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0.35% 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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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递延收益后的资产负债 (负债总额-递延收益)/资产
率 总额 39.11% 38.5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37.16% 39.35%
扣除递延收益后的资产负债 (负债总额-递延收益)/资产 36.79% 38.95%
率(母公司) 总额
二、营运能力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8.06 9.19
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44.65 39.19
存货周转次数 7.14 6.46
主营业务成本/期间平均存货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次数 50.42 55.71
三、盈利能力分析
(一)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232,738.09 220,497.42
股本 18,755.89 18,559.15
营业收入 296,572.86 259,660.36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2,691.39 25,261.98
非经常性损益 607.13 1,241.25
扣非后净利润 22,084.26 24,020.73
(二)分析
每股净资产 股东权益/总股数 13.83 12.94
毛利率 销售毛利/主营业务收入 20.61% 22.94%
每股收益 1.24 1.36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10.19 11.93%
扣非后每股收益 1.20 1.30
扣非后净资产收益率 9.91% 11.35%
四、发展能力分析
本期销售增长额/上期销售收
营业额增长率 14.22% -3.23%
入总额
销售费用增长率 22.74% 11.53%
管理费用增长率 0.98% 9.19%
净利润增长率 -10.18% -23.27%
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 -8.06% -21.59%
应收账款增长率 44.66% 13.86%
存货增长率 10.85% 2.56%
三、2025 年预算情况汇报
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的基础上, 2025 年经营
目标将保持稳中求进、持续增长的基调,营收、净利润的预算目标保持在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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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预算为 2025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能否实现取决
于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调整、市场需求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
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 2025 年度的盈利预测。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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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 2025 年度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7.4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
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
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含票据池)等;具
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
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相互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
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
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1050 亿元。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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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直接或委托
银行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发放本金不超过 4 亿元的贷款,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
免收借款利息,控股子公司按照协议或者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借款期限:
所需时,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和借款期间内为其提供所需资金,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依法代表本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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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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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的议
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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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 亿元(含 3.0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对象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发行的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
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
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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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工作中能够独立、勤勉地履行审计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健性,公司
拟续聘该所担任公司的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
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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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及
定,结合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
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同时,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此外,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修订后的《浙江新化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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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保证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能够
与上位法有效衔接,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
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请对以下子议案分别进行审议并表决:
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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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五: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控管理制度及制
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十五项内控
管理制度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请对以下子议案分别进行审议并表决: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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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六: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
可操作性,为股东提供持续、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25 -2027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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