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研设计”、“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建研设
计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和下属 7 家子公司:安徽省施工图审查
有限公司、安徽升元图文技术有限公司、安徽省建院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安
徽省建院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研泊科技有限公司、蚌埠高新建筑设计有限公
司和安徽省建院数智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
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资金运营管理、采购管理、销售与收款、合同管理、研究
与开发、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投资管理以及子公司监管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客户信用、业务分包、物资采购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
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的整体执行情况
(一)内部环境
公司建立了涵盖经营管理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经营环境、业务发展状况持续修订完善,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激励约束
机制,在公司内部营造诚信敬业的企业价值观,形成了良好内部控制环境,有利
于促进公司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实现发展战略。
治理结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设立了党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治理结构,并通
过各层级议事规则,形成权责清晰、相互制衡的治理框架,保证各层级能够各司
其职、科学决策、协调运作。公司设立党委,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把党组
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
要作用。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设立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审计、提名、
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制定了相应议事规则,能有效地发挥董事会的监督、
制衡及决策职能。
机构设置:公司现拥有 2 家全资和 5 家控股子公司;公司本部按照设计业务
类型、业务发展及管理需要,分别设置了 12 个生产部门、3 个分公司和 8 个职
能部门。制定了各部门及岗位职责说明,明确各内部组织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
限。公司生产和职能部门的设置与公司业务特点相一致并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
公司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保证了公司
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其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事项、公司 ESG 治理等工
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公司设立了战略发展部,负责做好
与该委员会具体工作的衔接与落实。战略发展部定期收集、分析国家宏观政策、
行业发展趋势、企业能力等内外部环境信息,识别具有潜力的产业和投资机会,
及时上报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为公司科学制定战略发展规划以及远景
目标提供有效支撑,并采取编制战略规划实施计划、下发年度目标、加大战略目
标落实情况的考核等方式,将战略规划目标分解落实传递到各管理层和全体员工,
确保发展战略的实现。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对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公司制定了系统、科
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晋升、离职等
业务流程。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修订完善了公司《招聘管理制
度》
《新员工试用期考评制度》
《职业发展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所属
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人才选拔和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进一步
优化人才选聘、薪酬和绩效考核体系,形成了人才吸引和培养的良性机制,能够
留住人才、稳定核心员工队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同时确保公司经营目标与
员工个人利益挂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筑牢基础。
作为省属国有企业,公司始终牢记国企使命担当,扎实开展社会责任各项工
作,坚持通过高质量的设计作品、一流的服务能力助力城乡建设事业,坚持积极
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创造社会价值,体现社会责任。
安全生产: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方
面制定和下发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办法》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设
计咨询项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设计岗位职责规定》等管理制度,要求每位
员工主动加强安全业务知识的学习,坚持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不
损害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与社会公众的利益,维护企业形象。
环境保护: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
规,秉承绿色发展理念,拓展绿色建筑设计业务、研发绿色技术,积极参与支持
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社会公益:公司在创造企业价值的同时,坚守初心使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长期以来,公司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实践活动,关注社会弱势群体,
通过走访慰问等形式传达关爱、提供帮助和支持。本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开展了
六安市裕安区乡村振兴调研和走访慰问活动、庐江县爱心帮扶活动、合肥春芽阳
光家园走访慰问活动,并发挥专业优势,选派公司技术专家参加我省援建甘肃地
震灾区模块化房屋设计等,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公司在近七十年的生产经营实践中,始终秉持“团结奋斗、追求卓越、共创
辉煌”的企业精神,践行“筑就精品、创造价值、实现梦想”的企业使命,积淀
形成“诚信敬业、创新进取、开放共赢”的企业核心价值观。长期以来,公司高
度注重企业文化建设,通过企业文化手册、公司网站、企业微信公众号、电子大
屏等载体,宣传与传播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国家相关宏观政策以
及优秀建筑作品,打造以建筑设计主业为核心的企业品牌,积极培育具有自身特
色的企业文化,让每一位员工都充分理解并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引导和规范员
工在认真落实岗位职责的同时,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二)风险评估
为全面落实风险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和《风险管理
手册》,成立了风险管理领导小组,配备专业人员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
过程中,执行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价、风险应对等一系列风险管理业务活动,
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从实现战略目标和年度计划出发,结合行业特点,通过全面、
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战略、市场、运营、财
务、合规等方面的内外部风险因素,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公司目标的影响程
度两个维度,定期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权衡风险与收益,有效运用风险规避、
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做到风险可控。
(三)控制活动
根据公司业务循环的特点,立足于货币资金循环中不相容职务分离、分工授
权、相互监督制衡、定期检查复核的要求,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全面
预算管理办法》《费用报销及借款管理办法》《日常生产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应收款管理办法》《应收票据管理办法》《理财业务管理办法》《重大财务决策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一整套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筹资、投资、运营等
各环节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规范货币资金管理,防范货币资金管理中的差
错和舞弊行为。公司财务部及相关责任人遵照公司制度,根据生产经营、投资活
动、利润分配等对资金的需求,统筹安排资金的筹集、运营等业务事项,保障资
金调度合理,通畅运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日常经营中,公司对外采购的主要有办公设备、物资和服务,为加强对该
等采购和付款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和付款行为,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办
法》
《设计咨询类项目专项对外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分包管
理办法》,分别规定日常办公用品、耗材、办公场所租赁由综合办公室管理,电
子设备、应用软件由技术质量部管理,市场部负责设计总承包中的专项分包管理,
项目管理中心负责 EPC 项目分包管理,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公司日常采购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办法》,将采购项目划分为批量采购物品、
固定资产设备类及服务类等,分类管理,明确采购流程、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
物资验收及付款审批等管理流程。根据采购的金额大小、重要性等,实行公开招
标、询价比价方式,从质量、价格和服务等方面综合确定供应商。
为规范总承包中专项对外分包的管理,公司制定并执行《设计咨询类项目专
项对外分包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分包管理办法》,并配备相关岗
位及人员,能够有效地执行分包业务申请及审批、分包商选择及评审、分包定价
及合同签订、分包成果验收及发票开具、付款审批及财务付款等业务活动,有效
控制业务分包与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风险。
公司根据年度收入、利润等各项预算目标,结合上年度完成情况,制定年度
生产销售计划,通过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的方式,下发到各生产部门及分、子公
司,促进公司目标产值的完成。
为明确公司销售、收款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办理程序,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
公司制定并执行《方案设计投标管理办法》
《市场经营管理办法》
《设计项目后期
服务管理规定》《客户维护管理办法》《收入确认和计量管理办法》《应收款管理
办法》《发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销售和收款管理制度。公司市场部建立了项目
合同的电子化管理流程,对项目立项、投标、报价、合同编制与评审、合同签订、
任务派发、发票开具、回款等信息及时登记,实现对合同项目的动态跟踪管理;
财务部安排专人负责应收账款的核对催收工作,建立台账实现对逾期应收款登记
跟踪,督促经办人员依据客户信用采取相应的收款措施,公司已建立并实施了销
售业务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制定《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设计咨询类合同管理细则》等合同管理
制度,明确了合同发起、评审、签订、履行、变更、归档的流程和权限。市场部、
财务部及法务职能部门参与合同条款评审,其他各业务和职能部门履行各自职责,
促进合同的正常流转;另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签订还需经公司外聘法律顾
问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避免出现重大疏漏,公司合同签订和执行各环节已实
施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为促进公司技术进步,加强对技术创新工作的管理,公司制定了《科研项目
管理制度》《专项建筑设计研究实施细则》《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博士后科研工
作站管理细则》
《技术创新工作考核办法》,明确科研课题的范围、来源,科研课
题的组织模式、课题负责人职责、科研课题的立项、审批、实施、评审和验收,
强化科研、创作、生产相结合以及研发经费的使用管理。公司加强研发过程管理,
合理配备专业人员,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研发过程高效、可控,项目按期、
保质完成。公司明确研究成果的保密要求,加强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业秘
密及研发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涉密图纸、程序、资料的管理,禁止无关人员接触研
究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9 项、软件著作权
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了《会计核算办法》
《财务会计报告办法》
《关于规范财务信息报送的
规定》等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收入确认与计量、成本
归集与分配、会计报告报出等管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子公司财务管
理办法》,统一母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方法、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的会计
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能够真实完整地记录公司会计信息,保证财务报告的
真实可靠。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内幕信息及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工作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内容、披露标准、披露程序;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
任;年报披露的基本准则、披露的内容、审核程序;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
义务,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中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经
营管理层对于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项目均严格履行审批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未超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
的情形。公司制定了《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细则》《高风险投资业务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加强对投资项目运营的监管,保证公司投资项目既能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创造经济效益,也能有效减少盲目投资带来的风险。
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高效、规范管理,促进子公司的健康发展,维护投资
者权益,公司制定并落实《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外派董监事选聘暂行办法》
《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公司本部根据业务对口的原则对子公司进
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准确、完整地了解子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
和经营前景等信息,并督促子公司加强自身经营绩效管理,提升自身运营能力。
(四)信息与沟通
公司已建立并投入使用的信息系统能够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报告与内
部控制相关的信息,有效发挥信息技术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作用。报告期内,公
司持续加大对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优化完善公司协同设计平台、管理平台等信
息系统,实现资产、采购、分包、质量及员工考核等各项业务活动线上管控,全
面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实现各子公司、各部门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无障碍
沟通。财务部按要求将各项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均纳入与财务
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列报和披露
财务报告信息。公司设置了网络中心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
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能够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公司每月定期召开院务会、生产会,开展经营活动分析工作,使公司经营发
展相关的内外部信息能够定期在公司各层级之间传达沟通,打通信息流,形成合
力,在公司面对各种变化或风险时,管理层能够及时采取适当应对措施。
(五)内部监督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内部控制基
本制度》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明确公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和其
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要求以及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范围、频率。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有效性,指导及协
调内、外部审计相关事宜;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内部
审计及监督工作,对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内控情况实施监督
检查;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
会或者管理层报告,合理保证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监督管理体系,强化监督协同,公司坚持以党
内监督为主导,构建党内监督、职能监督、民主监督和专项监督等相互协调贯通
的“大监督”体系,在公司各部门原有职责范围基础上,做实做细各部门的监督
职责,建立健全内控体系,统筹协调内部监督资源,建立目标统一、权责明确、
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监督体系,持续提升监督质量和管控效能。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规定的程序组织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确认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司合并报表错报重要程
度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的 6%≤错报<利
利润总额 错报≥利润总额的 10% 错报<利润总额的 6%
润总额的 10%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所有者权益的 3%≤错报<
所有者权益 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3%
营业收入的 3%≤错报<营
营业收入 错报≥营业收入的 6% 错报<营业收入的 3%
业收入的 6%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变为亏损,或亏损变为盈利等);
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重要缺陷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未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补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主要根据控制缺陷可能造成直接经
济损失的金额划分,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损失≥1000 万 100 万元≤资产损失<1000 资产损失<100 万
资产损失
元 万元 元
缺陷等级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通过内部控制测
试和评价,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运行有效,不存在财务报
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对于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
可能存在个别的一般控制缺陷,公司已建立了党内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
职能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有效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辨认,公司即采
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
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并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及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形势等
内外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改进内部
控制体系,加强制度执行力度,规范内部监督检查,进一步防范和控制风险,促
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相关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等情况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
核查。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已
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
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
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束学岭 王兴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